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李克强总理《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4月19日,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安排2018年钢铁、煤炭、煤电去产能重点工作。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对做好2018年去产能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王江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义珍和财政部、国资委、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分别就钢铁去产能、职工安置、奖补资金使用、中央企业去产能、煤电去产能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河北、内蒙古、宁夏三省区分别就本地区钢铁、煤炭、煤电去产能有关工作作了典型发言。
会议指出,2016年以来,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钢铁煤炭煤电去产能,统筹做好去产能、保供应和稳价格工作,行业供给质量和效率大幅提升,运行状况明显好转,市场竞争秩序得到有效规范,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取得积极进展。
会议强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重要内容,是经济工作的主线,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抓手。要认真学习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从践行“四个意识”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今年去产能工作的重要性,坚定不移地将去产能工作推向深入。
会议要求,2018年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去产能,实现由总量性去产能为主转向结构性去产能、系统性优产能为主,更加突出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把处置“僵尸企业”作为重要抓手,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更加注重在“破”“立”“降”上下功夫,大力破除无效供给,扩大优质增量供给,实现供需动态平衡,促进价格基本稳定;更加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严格治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倒逼落后产能退出,巩固已有成果,防止已经化解的过剩产能死灰复燃。
会议强调,要大力破除无效供给,确保完成压减钢铁产能3000万吨左右、退出煤炭产能1.5亿吨左右、淘汰关停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的目标任务。一是坚决出清“僵尸企业”。把处置“僵尸企业”作为重要抓手,进一步梳理排查,列出名单、制定计划、全面稽查、上报结果。尽快修订有关资产处置、债务清偿、企业破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完善“僵尸企业”破产重整机制,为“僵尸企业”出清创造有利条件。二是坚决淘汰落后产能。通过常态化严格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促使达不到有关标准和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钢铁落后产能依法依规退出;适当提高南方地区煤矿产能退出标准,有序引导退出30万吨/年以下(不含30万吨/年)煤矿,不搞“一切切”;加大落后煤电机组淘汰力度,有力有序有效关停落后产能。三是坚决清零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专项检查,推动煤矿生产建设违法违规行为清零,认真做好现有违规煤电项目处理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持续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
会议指出,全面提高供给体系质量,是去产能、促发展的主基调,也是今后一个时期去产能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重点做到:一是总量平衡。加强市场供需监测预警,既要坚定不移去产能,又要防止出现结构性、区域性、时段性供应紧张。更多发挥北方煤炭优质产能作用,坚持“先立后破”,通过先进产能有序地增,实现落后产能有序地退,保障市供需总体平衡。二是产品优质。增加高端钢材品种有效供给能力,严格控制劣质煤的开发、进口和使用,加大煤炭洗选加工,为社会提供更清洁、更优质、更经济的钢铁煤炭产品。三是清洁安全。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加快促进钢铁行业整体节能环保水平提升,积极推进煤炭绿色开采和清洁高效利用,加大具备条件的煤电机组能效环保改造力度,不断提高清洁安全发展水平。四是价格合理。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建立科学的定价机制和抑制价格异常波动机制,引导钢铁、煤炭价格稳定在合理区间。五是调峰有效。研究建立调峰和应急储备制度,大幅度提升煤炭和电力系统调峰能力。六是运力适应。推动加快北煤南运大通道建设,加强铁路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衔接,保障重点区域电煤运输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