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时间网讯 (记者 尹金钟 通讯员 黄彩华 谢俊驹)大岭山镇某村村民阿飞,困难时向朋友借钱3万元救急,还款期限到了却不见踪影,连累妻子一起成为被执行人。日前,市第二人民法院大岭山法庭执行干警扣押了阿飞的小汽车,阿飞妻子及其家人才承诺还钱。法院还对阿飞开出5000元的罚单。 2016年3月28日,大岭山镇马蹄岗村,30多岁的男子阿飞因资金周转困难,向隔壁村的朋友李先生借钱3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一年。但还款期限到后,阿飞并未还钱。李先生无奈,只好将阿飞夫妻告上法庭。
2017年7月,市第二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上述债务属于阿飞夫妻的共同债务,判令阿飞夫妻共同还款并支付利息。但判决生效后,阿飞夫妻无动于衷,拒绝履行。 今年4月,李先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执行干警通知,阿飞夫妻却拒绝到法院接受调查,拒绝如实申报财产,更无主动还款。
7月19日上午10时,执行干警接到李先生电话,称在阿飞家外面发现阿飞名下的小汽车。执行法官迅速组织执行干警赶赴村里,对阿飞的车辆实施现场扣押。阿飞此时并不在家里。其家人闻讯出来,拒绝配合。经执行干警释法并警告后,阿飞的妹妹才交出车钥匙。
当晚7时许,阿飞的妻子及其家人来到法庭,与李先生协商。经执行法官主持,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阿飞夫妻分两期支付欠款,并当场支付了首期款项2万元。
因阿飞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拒不如实报告财产状况,法院还决定对阿飞以予罚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