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诚财经网()3月27日讯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89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48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2,895 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1,737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 1,158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40%。
发行人于 2017 年 3 月 24 日(T 日)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光莆股份”A股 1,158万股。
本次发行在缴款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并于 2017 年 3 月 28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 2017年 3月 28 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7 年 3 月 28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