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1日,福建省闽侯县党员干部现场旁听案件庭审,接受警示教育。
2015年4月10日,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小港镇的干部群众在北仑区警示教育基地参观。
2014年6月9日,福建省罗源县纪检干部在榕城监狱案例展示厅观看典型腐败案例。
(以上为资料图片)
按照中央关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安排,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正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开展为期2个月的警示教育。
近日,中组部发出通知,要求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学习研讨中,以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教材,组织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深刻总结反思,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最近一段时间,中央部门和各地方、单位相继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有关廉政警示教育的话题也不断升温。在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中,警示教育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警示教育有哪些形式?容易陷入哪些误区?如何才能让警示教育真正起到震慑人心的警示作用?
1 警示教育成为教育干部、正风肃纪的特色武器
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开展的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不难发现,各种形式的警示教育在巩固和扩大活动效果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已成为教育干部、正风肃纪的“标配”和特色武器。
2014年10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指出,“许多党员、干部受到猛击一掌的警醒”。在总结活动经验时,他强调,要“加强舆论监督,注重对比宣传,既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又发挥反面典型警示震慑作用”。
今年7月31日,省区市和部分部门单位“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座谈会要求,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要发挥好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做到见贤思齐、见不贤而自省。要从理想信念、纪律规矩、党性原则等方面剖析根源、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另据媒体报道,国家质检总局、中直机关党委、中组部、贵州省、河南省等,近日先后安排部署不同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动,以反面典型为镜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在实践中,警示教育不必拘泥于形式,围绕警示做文章、能起到警示作用的多种教育方式,都可以算作警示教育。
——学习警示教育读本。今年7月,中央党校有关课题组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围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警示教育等主题编写的《反腐倡廉警示读本——高官腐败案例剖析》出版发行。
——观看警示教育片。2014年底,中央纪委宣传部与中央电视台联合制作的4集电视专题片《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播出之后,引发广大党员干部热议。目前,该片虽已完成播出,但热度未减,仍是各地组织警示教育的必修教材。
——参观警示教育基地。7月13日,辽宁省警示教育基地的“辽宁省国有企业腐败案例警示教育展”拉开帷幕,将面向全省200余家省(中)直国有企业和各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近万名领导干部开展为期3个月的案例警示教育。
——参观监狱。8月初,贵州省毕节市组织领导干部及家属代表,到毕节监狱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通过现场聆听因贪污受贿入狱服刑人员的“现身说法”,参观他们的生活和劳动场景,让参观人员深深感受到贪婪的可怕、腐败的可悲、自由的可贵。
——典型案例通报。这是一种不可忽视的有效的警示教育方式。8月7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了近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165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通报一经发布,即引发各地媒体关注,纷纷“自领”各地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分析、曝光和监督。
2 警示教育要走出隔靴搔痒、断章取义等误区
有的地方和单位,花费了大量人力物力,精心选取案例,编写警示教育读本,拍摄警示教育片,打造警示教育基地,但是却在揭露反面典型这一关键环节上轻纱遮面,名字用“某”字代替,照片打上马赛克。有的地方,组织学习上级和外地案例非常卖力,过不久本地也出了类似案件,却能不通报就不通报,能不点名就不点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