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点七:取消直接定价,市场化询价定价
按照规定,参与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不同配售对象账户分别填报一个报价,每个报价应当包含配售对象信息、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同一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的不同拟申购价格不超过3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或发行价格区间)确定后,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申购。
同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当在网上申购前,披露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有效报价的中位数和平均数,以及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简称社保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简称养老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平均数等信息。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超过第八条规定的中位数、平均数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当在申购前至少一周发布投资风险公告,股票发行价格确定后,发行人预计发行后总市值不满足其在招股说明书中明确选择的市值与财务指标上市标准的,应当中止发行。
在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对网下发行比例进行了明确规定:
1、网下发行比例应当遵守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4亿股的,网下初始发行比例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70%;
2、公开发行后总股本超过4亿股或者发行人尚未盈利的,网下初始发行比例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80%;
3、应当安排不低于本次网下发行股票数量的40%优先向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和养老金配售;
4、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有效申购不足安排数量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向其他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配售剩余部分;
5、对网下投资者进行分类配售的,同类投资者获得配售的比例应当相同。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的配售比例应当不低于其他投资者;安排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的,应当扣除向战略投资者配售部分后确定网下网上发行比例。
在回拨机制方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且不超过100倍的,应当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5%;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回拨后无限售期的网下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80%。
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达到10000元以上方可参与网上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当网上申购总量大于网上发行总量时,上交所按照每500股配一个号的规则对有效申购进行统一连续配号。在有效申购总量大于网上发行总量时,主承销商在公证机构监督下根据总配号量和中签率组织摇号抽签,每一个中签号可认购500股新股。
关键点八:战略配售,1亿股以上30%
在战略配售方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1亿股以上的,可以向战略投资者配售。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的总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30%的,发行人应当在发行方案中充分说明理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足1亿股,战略投资者获得配售股票总量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20%的,可以向战略投资者配售。
特别注意的是,此次发行引入了绿鞋机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在发行方案中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不得超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5%。
主承销商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应当与参与本次配售并同意作出延期交付股份安排的投资者达成协议。
在绿鞋机制行权方面,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0日内,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从二级市场购买发行人股票,但每次申报的买入价不得高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主承销商可以根据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情况,要求发行人按照超额配售选择权方案发行相应数量股票。承销商应当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30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根据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情况,向发行人支付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向同意延期交付股票的投资者交还股票。
关键点九:单笔申报数量不小于200股
科创板调整和优化微观机制安排。包括调整单笔申报数量要求,不再要求单笔申报数量为100股及其整倍数,对于市价订单和限价订单,规定单笔申报数量应不小于200股,可按1股为单位进行递增;市价订单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为5万股,限价订单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为10万股。
也就是说,不再要求整手数买卖。例如,可以按201股这样的手数来进行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