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35 证券简称:同为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7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将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864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7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34元,共计募集资金33,318.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200.00万元(包含进项税额124.53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1,118.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16年12月2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218.00元(包含进项税额68.0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9,900.00万元,其中:计入股本2,70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7,392.62万元(包含新增股本溢价27,200.00万元和上述相关费用增值税进项额162.6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3-170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0万元, 2017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7,537.32万元,2017年半年度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7,537.32万元(含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投入7,286.63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3.84万元,收到保本型理财产品到期收益232.42 万元。
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2,608.9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保本型理财产品到期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29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为股份、惠州同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20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宝安支行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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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润城支行隶属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