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全媒体报驻京记者/王诗堃)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1月22日,教育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在发布会上表示,2017年对全国学前教育调研结果显示,一些地方城镇小区有的没有配建幼儿园,有的虽然建了但没有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这是造成城镇“入公办园难”“入普惠性民办园难”“就近入园难”的重要原因。
2018年11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使用,并对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情况进行治理作出部署。
吕玉刚介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经国务院同意,日前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发文部署开展专项治理,通过全面摸排、分类整改,集中解决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解决规划不到位、建设不到位问题。对没有规划小区配套幼儿园或规划不足,或者有规划但建设不到位的,要求各地严格依标配建幼儿园,通过补建、改建或就近新建、置换、购置等方式予以解决。
二是解决移交不到位问题。对小区配套幼儿园没有移交给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各地限期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已挪作他用的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收回。
三是解决使用不到位问题。对已移交的小区配套幼儿园,要求各地必须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
吕玉刚表示,解决好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移交、使用,包括这次专项治理工作,对于到2020年实现学前三年普及率达到85%的目标和普惠性学前资源达到80%的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司长姜瑾在会上表示,随着住房制度的改革,小区配套幼儿园已经成为城市提供学前教育资源的一种主要渠道。过去计划经济时代由企事业单位和政府来配套建设教育设施的方式,已经转变为根据城市的公共管理和教育设施的规划布局,与居住区同步开发和建设的模式。“作为资源配置主体的小区配套幼儿园能不能解决小区业主孩子公平受教育的问题,已经成为对于地方公共服务和治理能力的重要考验。”姜瑾说。
姜瑾表示,如果这次通过治理行动能够把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把存量的问题解决,同时又通过加强监管,把新增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建好、管好、用好,“困扰老百姓的入园难的问题就会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