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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德兴:归化球员是另一种豪赌 大量引入为急功近利

2019-02-01 22:21 来源:互联网综合 编辑:WBYUN

引进归化球员仅仅是急功近利?

引进归化球员仅仅是急功近利?

  稿件来源:马德兴 公众号

  国足结束亚洲杯赛征程之后,围绕着中国国家队何去何从的各种传言与争议不断。而在中超层面,各个队纷纷按照有关指示精神,全面引进所谓的“归化球员”,似乎只要有“归化球员”,中国足球马上就可以出现“巨变”。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引进带有中国血统的球员恐怕仅仅只是“为归化而归化”某种程度上是另一种商业利益的体现之于中国足球并无实质性的帮助,甚至可以说是“豪赌”的另一个手段

  1、什么是归化球员?

  “归化球员”的话题早就不是新鲜话题,而且围绕着中国足球是否应该“归化”球员的问题早就展开过争论。当然,最初的“归化”是指将那些在中超联赛中效力的外籍球员引进、转化国籍,以便能够代表中国国家队出战。但是,这里面的核心问题必然涉及到法律、体制和人口管理问题,是一个比较敏感的问题,甚至涉及修改国家法律的问题。类似这些问题,远不是中国足协或国家体育总局这个层面就可以解决的。而且,按照国际足联章程的相关规定,任何一名入籍球员,哪怕是其新入籍的国家在短时间内批准,需要提交国际足联备案,国际足联在审批之后才能批准其代表入籍国家参赛。在这方面,国际足联同样有严格的规定,其中第一条就是必须在入籍国或地区连续生活满五年。类似这样的球员,在中超联赛中并不多见。

  而且,国际足联还规定:“归化”球员在代表新入籍的国家参赛之前,不能代表原先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国家代表队参加过任何国际A级赛。如果这些外援连原先的国家代表队都未曾入选过,何以说明这些外援的水平就是最高、最顶尖的?更何况最近几年来,随着中超各俱乐部的投入无限加大、各种资本的介入,引进的外援质量确实越来越高。而这些高质量外援的衡量标准之一,就是:是否现役国脚或曾入选过国家队。换而言之,中超联赛中现有外援让中国操作的空间并不算很大。

  恰恰因为是这样的现实,所以,在“归化”问题上,“遗产规则(heritage rule)”、“祖父母规则(Granny Rule)”等开始为国内众多俱乐部所广泛采用,因为在《国际足联章程》的《身份申请管理规则》部分中第三章“为代表球队出战的资格”里的第6、第7条中,明确表示球员的血统可以成为球员潜在选择代表队的依据。目前,中超不少俱乐部中的所谓“归化球员”基本都是这一类球员,也就是“海外国民球员”或“侨民球员”,包括像北京中赫国安俱乐部昨天(31日)官宣引进的两名球员侯永永和李可都是这种类型的球员,他们根本与“归化球员”身份无关,根本就不属于“归化球员(naturalized player)”。未来,或许这样的球员在中超联赛中还会更多。

  2、“侨民球员”的弊端

马德兴:归化球员是另一种豪赌 大量引入为急功近利

  这样的“侨民球员”加盟中超球员,其实存在着很多种情况。首先,但凡这些球员如果能够在欧洲的职业赛场上找到属于自己的位置、有很大的上升与发展空间,或者能够有机会代表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国家队出战,恐怕断然不会选择返回中国。尽管N多人可以言词之间表达出各种“爱国之心”,我们也相信不排除有这样的球员,但如果没有巨大的利益诱惑,恐怕短时间之内不会放弃继续在欧洲发展的机会而选择返回国内。

  而且,在这个过程中还存在着另外一大问题,即这些球员如果拥有中国护照的话,他们是什么时间拿到的中国护照?又是何以拿到的中国护照?按照中国的法律规定,中国不认可双重国籍,长期在海外生活,恐怕不可能持有中国护照。但另一方面,这些“侨民球员”又先后代表所在国家或地区的青少年国字号队伍出战,这说明他们本身都拥有所在国或地区的护照。于是,一个人拿两国护照,他们都是如何做到的?这恐怕又暴露出其他方面的管理问题。

  抛开这个问题不谈,单纯从足球角度来看,如果中超联赛真的是高水平的赛事,能够提高球员的竞技水平,这些球员返回国内、参加中超联赛,倒也依然可以提高自身的竞技水平。但是,在亚洲杯赛上,中国球迷其实都已经看到了,就是小组赛对阵菲律宾队的那场比赛中,菲律宾队中大部分球员全部属于“侨民球员”,在参加亚洲杯赛的23人中,除了四名依然还在海外效力的球员外,其他都是从小在西班牙、德国、英格兰等各个国家的青训营中成长起来,然后选择代表菲律宾国家队出战。为了方便出战,这些球员陆续返回加盟菲律宾国内俱乐部。由于菲律宾联赛水平有限,因而这些“侨民球员”的技战术水平并未有进一步的提升。于是,在对阵国足的比赛中0比3惨败也就再正常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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