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召开的上海两会上,一位上海市政协委员在提案中建议,应该在各项人才考核的指标当中增加“科普”贡献的权重,让更多科学家担起科普责任。科研人员被认为是“科学传播的第一发球员”,但在我国,他们在科普活动中却常常缺席。鼓励科学家做科普的话说了很多,配套激励机制的建设也应提上日程。
近年来,已有很多调查对科研人员参与科普创作的情况进行了分析研究。结论是类似的——科研人员对参与科普创作的认同度高,意愿较强,但行动力弱。时间精力不足,激励机制不健全是影响他们开展科普创作的主要障碍。
在现行的科研评价和人才评价中,占据核心地位的指标,依然是论文、著作和项目。但是,论文发表并非终点,反而恰恰应该是科技成果转化和科学传播的起点。
因为,科学不仅仅是科学共同体内部的科学,更是公共领域的科学。科学家有义务向公众解释自己的科研成果。何况,一旦科学家缺位,非专业的“科普”就会来“补位”,谣言就有了存在的空间和条件。很多科学问题没有定论,在这些存在争论的领域,也更需要科研人员站出来,以大量的研究数据为依据,用专业的态度和公众开展对话。如果连科研人员都对科普敬而远之,又如何能做到“让公众理解科学”?
其实,相关政策已经出台。比如《关于科研机构和大学向社会开放开展科普活动的若干意见》中就明确指出,建议完善科研人员参与科学传播的业绩考核办法,将其视为科研人员职称评定、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不过,类似这样的政策基本流于表面,只有“鼓励”“倡导”,没有操作细则,没有硬性约束,只是看起来很美。
已有一些高校和科研院所迈出了改革的步伐。比如,浙江大学2017年发布新政,指出教师和学生在网络媒体上发表“10万+”阅读量的原创文章,可被认定为在国内学术期刊发表文章。从科学传播的角度来看,这正是将科普纳入人才评价体系的创新之举。不过,究竟如何评价科普产生的效果?阅读量是不是科学合理的衡量指标?如果要在科研考评体系中加入科普贡献,就还得建立一套科普效果评价指标体系。这也需要在实践中积累经验,不断调整和完善评价指标。
当然,激励机制的建设,也不仅仅包括评价体系的改革,还应在科学共同体层面,形成科研与科普同等重要的集体认知。
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设有“非正规科学教育项目”,项目经费约占其总经费的1%左右;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要求所有获得资助的项目必须提取部分资金从事面向公众的科普活动;一些国际知名的科研机构甚至组建专业团队帮助科学家同普通公众进行交流。
科研人员做科普,不是不务正业,也不该单打独斗。如果真心认同科研人员做科普的价值,就该从激励机制上为他们保驾护航。让他们能热心搞科普、安心搞科普,给他们铺一条做科普的“花路”。
(责编:周恬、张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