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下午,蓬溪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陶清珍在结束扶贫攻坚后带队开展执行攻坚工作,前往群利镇困难申请人刘某所在的村社展开调查。陶副局长一行在村书记的带领下,沿着崎岖山路来到申请人家中,实地了解申请人生活居住条件,核实其是否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
申请人刘某碧的丈夫邹某兵在2015年因机动车交通事故逝世,刘某碧要照顾家中高龄父母及一双子女,生活极其困难。被执行人周某辉在案件申请执行后下落不明,60余万元赔偿款至今未兑现。三年来,蓬溪法院执行干警不放松一丝可能性,积极找寻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同时对生活困难的申请人展开救助。
蓬溪法院自建立实施救助制度以来,以维护困难当事人利益为出发点,已成功救助符合条件的困难申请人200余人,共计人民币180万元,充分体现司法人文关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蓬溪法院一手狠抓执行办案,一手稳推执行救助,不断丰富救助手段,拓展救助渠道,相关工作得到了市县两级党委政府、政法委和上级法院的大力支持,确保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得到充分实现,解决更多困难申请人的燃眉之急。
执行是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环节,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蓬溪法院执行干警将在严格执法的过程中尽可能为申请人提供司法援助,将执行办案与执行救助有机结合,用执法正义与司法柔情去化解更多的执行难题。(李佳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