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近代以来在反抗外来侵略过程中形成的爱国主义精神,是政治基础。
2.人民政协50多年不平凡的发展历程,可以归结为两大主题:团结和民主。 3.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参政议政、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民主监督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渠道,但不具有国家权力机关的法律监督的性质。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是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方式。
五、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3.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的人口分布格局,各地区资源条件和发展的差异,是现实条件。 (二)我国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享有的自治权利 1.自主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内部事务。 2.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权利。 3.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
在新世纪新阶段,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无党派人土是没有参加任何党派、对社会有积极贡献和一定影响的人土,其主体是知识分子。
1.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长期存在和发展,是历史依据。
(一)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原因
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运用马列主义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处理民族问题的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基本原则的体现,是国家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这个制度既能保证少数民族在自己的聚居区内实现当家作主的权利,又能维护祖国的统一和增强各民族的团结。
六、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经过多年探索,中国共产党已经领导亿万农民找到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途径,这就是实行村民自治。村民自治是广大农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一项基本制度。其主要内容有: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使少数民族当家作主,自己管理本自治地方的内部事务。
扩大基层民主的重点,是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的发展和进步,中国已经建立了以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民主自治体系。
4.政治协商有两种基本方式;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政协同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的协商。
4.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按照传统风俗习惯生活及进行社会化的的权利和自由。 5.自主安排、管理、发展经济建设事业,自主发展教育、科技、文化等权利。 (三)民族区域自治的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