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发布《关于深化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完善省与市县财政收入划分体制,调整省与市县税收分成办法,调整省级对青岛市财力集中政策;深化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将重大基本公共服务事项首先列为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规范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的支出责任分担方式;改革完善省对市县转移支付制度,实施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财政体制激励政策,创新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完善市县财政增收激励约束机制;深化省财政直管县体制改革,扩大省财政直管县范围,健全省市共同帮扶省财政直管县机制。
全省10个市的41个县的财政纳入省财政直接管理,济宁市泗水县、金乡县、鱼台县、汶上县、梁山县、微山县名列其中。
部分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清单
义务教育 (3项):公用经费保障、免费提供教科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学生资助 (4项):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补助、普通高中教育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教育免学杂费补助。
基本养老保险 (1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
基本医疗保障 (2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医疗救助。
基本卫生计生 (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扶助保障。
基本生活救助 (3项):困难群众救助、受灾人员救助、残疾人服务。
基本住房保障 (1项):城乡保障性安居工程。
省财政直接管理县 (市)名单
淄博市:高青县、沂源县
潍坊市:安丘市、临朐县
济宁市:泗水县、金乡县、鱼台县、汶上县、梁山县、微山县
泰安市:宁阳县、东平县
日照市:莒县、五莲县
临沂市:郯城县、平邑县、沂水县、兰陵县、蒙阴县、临沭县
德州市:夏津县、庆云县、乐陵市、宁津县、临邑县、平原县
聊城市:莘县、冠县、临清市、阳谷县、高唐县
滨州市:惠民县、阳信县、无棣县
菏泽市:曹县、鄄城县、单县、成武县、巨野县、郓城县、东明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