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新闻网讯 去年8月5日,南昌晚报以《两个女人都是我的老婆》为题,报道了捡破烂的男子张某将两个女子锁在三轮“房车”里,白天出去捡破烂,晚上则和两女子同眠。近日,记者从西湖区法院获悉,法院判决男子张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
男子:“我是她们的老公”
2015年8月4日,一市民爆料称,在十字街口,有两个女人被锁在一辆改装过的三轮车内。记者赶到现场看到,一辆三轮车被改装成“房车”,面积大概4平方米,车内蹲着一老一少两名女子。两名女子都打着赤脚,头发蓬乱,车内有一次性饭盒、矿泉水瓶、编织袋和一些衣物。年轻女子告诉记者,不知道怎么会在车内,现在只想快点出来。“一个男的白天会来给她们送饭,晚上就钻进去一起睡觉。”一位围观居民说。随后,民警来到现场,将两名女子救了出来。
当日下午1点左右,一名身穿背心、背着双肩包的男子靠近三轮车掀起塑料布时,被民警上前控制住。男子张某交代,自己白天就在南昌城区捡破烂,然后给两个女人送饭,晚上再回三轮车里和她们一起睡觉,并称“两个女人都是我的老婆。”但是,张某始终没说清楚是如何将两女弄上三轮车的,只是一直强调自己是她们两人的老公。
男子曾犯强奸罪
张某为满足私欲,先后将王义(年轻女子)和一名老年妇女(真名不详,目前在江西省精神病院接受治疗)囚于一辆人力三轮车上自行改装的木质笼子中。张某多次强行与两名妇女发生性行为,且对老年妇女有殴打行为,并致王义怀孕后流产。
经司法鉴定,王义患有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丧失对两性行为的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无性自我防卫能力;张某患有精神分裂症,病情处于衰退期,由于病情的原因,其行为的控制能力明显削弱,故评定为部分责任。
另外查明,张某2012年8月因犯强奸罪被判刑十个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非法拘禁罪,且张某系累犯,应从重处罚;但张某经司法鉴定患有精神分裂症,评定为部分责任能力,可从轻处罚,故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张涛 刘伟红 记者 徐云龙 刘永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