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7 证券简称:江阴银行 公告编号:2018-007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2017年9月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业务办理指南(2017年9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
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及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社会公众投资者在2018年1月26日(T日)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原股东在2018年1月26日(T日)参与优先配售时需在其优配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本次发行申购时间为2018年1月26日(T日)9:15-11:30,13:00-15:00。
2、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则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3、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8年1月30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4、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20亿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包销比例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最大包销额为6亿元。
5、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可转债及可交换债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的只数合并计算。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江阴银行”)公开发行2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江银转债”)网上申购已于2018年1月26日结束。
根据2018年1月24日公布的《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所有参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信息。现将本次江银转债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江银转债本次发行20亿元(共计20,000,000张),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发行日期为2018年1月26日。
二、发行结果
根据《发行公告》,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最终发行结果如下:
1、向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原股东共优先配售7,399,931张,共计739,993,1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7.00%。
2、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