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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弑亲悲剧频发“警报”:家庭教育、生命教育不能

2019-01-11 06:41 来源:互联网综合 作者:佚名

其次,如果我们要惩罚这个孩子,我们应当怎么惩罚。第一,对未成年人采取极刑是极其不当的,死刑是不适用的。第二,假如对他们适用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也是不恰当的,很多孩子只有十二三岁,存在可改变性,可以通过一定的帮助去改变他们原有的心理问题,明白自己错在哪里,成年后再回归正常社会生活。
其理由主要由以下几点:

除此之外,还要积极预防下一个弑亲少年的出现。当一个家庭丧失掉对孩子起码的照料和教育时,社会应该有一个兜底机制来向他们提供帮助。就此而言,“扶贫帮困”不能局限于经济层面,建立行之有效的社会干预机制,为困难家庭提供支持和帮助也应该是一项重要的“扶贫工作”。学校、社区、NGO、地方政府都应该在不同的层面,为这样的困难家庭提供支持和帮助。
当前最重要的是完善少年司法体系。因为中国刑法体系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还有很多空白,比如对触犯刑法但因未成年而不予处罚的,刑法只有一句规定:“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但是何为“必要的时候”,收容教养由政府哪个部门负责等,都没有具体规定。

首先,这些孩子年龄较小,无法对自己行为性质的恶劣程度有到位的认识。但这样的行为,能够折射出他的成长过程中存在着严重的问题。仅仅对这个孩子进行惩罚,并不能解决这个问题,以后或许还会出现第二个、第三个孩子。我们必须了解孩子做出此种行为的原因。
【5】《谁来接纳一个弑母少年》| 中国青年报,袁贻辰,2018.12

少年弑亲案件为何频频发生?这其实是个综合性的社会问题。

四是他们很多没有丝毫的悔改,“我又没杀别人,我杀的是我妈。”湖南沅江杀害自己母亲的吴某如此说。
*2014年2月17日,南阳市唐河县15岁的初三留守少年刘东(化名),因寒假作业没写完不想去学校便于奶奶发生争吵,其后用菜刀将奶奶砍死,潜逃多日后被民警抓获;

在13岁的罗某杀害父母逃跑后,一些网友甚至评论“逃跑干什么,有法律保护你,无罪。”“回来读书吧,别跑了孩子。”“不用跑啊,未成年保护法会保护你的,傻孩子。”
4、调整?

可以看出他在情感和心智上极其不成熟,表面上是麻木不仁,其实是对生命、对自己生存发展的不在乎。
少年弑亲案除了让我们震惊,还抛出一个严肃的问题——通缉抓捕到13岁的嫌疑人之后,又该如何?

未成年人弑亲悲剧频发“警报”:家庭教育、生命教育不能

*2012年4月13日,湖南衡阳县12岁的少年肖某假期寄居在姑姑家,对姑姑管教产生抵触情绪,随后用水果刀将姑妈一家三口杀害;
【1】《他把锤头砸向了亲爹娘,这次,还要重返校园吗?》| 中国新闻周刊,罗晓兰,2019.1
此事件一经报道,社会震惊。其实将类似事件稍加梳理就会发现,近年来的少年弑亲案件不在少数:
面对低龄人群恶性犯罪案件的增多,也有不少网友留言呼吁“降低刑事责任年龄”,认为这样有利于遏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这是因为,只有建立了幼儿对抚养人的依恋,才能发生幼儿与抚养人一种“心理上的依赖关系”,这种含有感情色彩的心理依赖关系,会使儿童自觉自愿地接受抚养人在管教和观念方面的影响。如果这一“依恋人”在孩子十岁左右离开儿童,或者对他们放任不管,那么,儿童就会出现心理依恋的丧失。这时,即使新的抚养人出现,也难以建立同前类依恋相同的心理关系。

法国社会学家加布里埃尔·塔尔德在很早就提出“模仿规律”理论,认为犯罪及其他任何社会现象都是模仿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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