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影视教育的指导意见
教基〔2018〕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党委宣传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党委宣传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优秀影片在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现就加强中小学影视教育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重要意义
优秀影片具有生动、形象、感染力强等显著特点,蕴含着丰富的思想、艺术和文化价值。利用优秀影片开展中小学生影视教育,是加强中小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时代需要,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有效途径,是丰富中小学育人手段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各地积极开展中小学生影视教育,受到广大中小学生热烈欢迎,取得了良好成效。但总体上看,我国中小学生影视教育工作基础还比较薄弱,一些地方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条件保障不完善、活动开展不经常、体制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导致影视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不够强。
长期以来,我国一批优秀的经典影片影响和感染了一代又一代人,激励青少年学习英雄人物、先进人物和美好事物,在学习生活中养成好的思想品德追求。当前电影事业快速发展,不同类型的优秀影片大量涌现,在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全民族文化素养、传播社会主流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为中小学开展影视教育工作进一步提供了丰富的资源和载体。通过加强中小学影视教育,着力在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上下功夫,努力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对于激发学生对党、国家和人民的热爱,增强对“四个自信”的理解与认同,对于从小养成良好思想道德、心理品质和行为习惯,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对于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等具有重要意义。
二、工作目标
加强中小学影视教育,必须遵循中小学生年龄特点和认知规律,统筹影视教育资源,强化观影条件保障,完善工作协调机制,推动各地各校因地制宜开展影视教育活动,让中小学生在影视教育中感受世界、开阔视野、体验情感,促进他们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力争用3—5年时间,全国中小学影视教育基本普及,形式多样、资源丰富、常态开展的中小学影视教育工作机制基本建立,中小学生影视教育活动时间得到切实落实,适合中小学生观看的优秀影片得到充分保障,学校、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和社会观影资源得到有效利用,形成中小学影视教育的浓厚氛围。
三、主要任务
1.纳入教育教学计划。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宣传部门加强对中小学影视教育工作指导,把影视教育作为中小学德育、美育等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与学科教学内容有机融合,与校内外活动统筹考虑,灵活安排观影时间和方式,使观看优秀影片成为每名中小学生的必修内容,保障每名中小学生每学期至少免费观看两次优秀影片。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开发影视教育的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进一步丰富课程内容,优化影视教育的方式方法。
2.遴选推荐优秀影片。各地要注重遴选思想性、艺术性强,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符合青少年身心特点和认知规律的优秀影片,推荐给广大中小学生观看。教育部将会同中共中央宣传部每年向全国中小学生推荐优秀影片片目,各地可优先从中选取影片进行放映。中国儿童少年电影学会要加强对儿童电影创作指导,指导支持影视制片机构拍摄有益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优秀电影。全国中小学生影视教育协调工作委员会要做好优秀影片的评选、推荐和促进发行等工作。国家电影数字节目管理中心要加强电影数字平台儿童专区建设,定期向影视制片机构征集优秀影片,建立少年儿童影片资源库,提供给农村、社区和校园院线进行放映。
3.改善学生观影条件。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可依托现有礼堂、阶梯教室等改扩建放映场地,利用原有电教设施或购置专门放映设备,为学生观影提供良好环境。学校可在指定网站点播或下载优秀影片,组织学生在教室进行集体观看。具备放映条件的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少年宫、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乡村(社区)青少年校外活动站、乡村学校少年宫等校外活动场所,要利用现有的场所和设施设备,积极组织开展影片放映工作,并主动为附近不具备放映条件的中小学校提供观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