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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迈上新台阶

2018-12-27 08:47 来源:互联网综合 作者:佚名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教育投入继续向困难地区和薄弱环节倾斜”。围绕十九大报告和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对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提出的要求,中国教育报记者专访了全国政协委员、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朱之文。

  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已初步形成

  记者:近年来,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取得了哪些进展?

  朱之文:实现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着眼促进教育公平和教育事业协调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时代办好农村义务教育、整体提升农村教育公共服务水平的必然选择,对于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建设教育强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对这项工作,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2016年5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主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四次会议,专门研究审议统筹推进县域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有关工作。在这次会上,总书记特别强调,义务教育是重中之重,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放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背景下来考虑。随后,国务院于2016年7月正式印发《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具体任务,作出了全面部署。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近年来,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快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一是全面改造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自2013年以来,中央财政累计投入1620亿元,带动地方投入3000多亿元,共新建改扩建校舍1.86亿平方米,采购课桌凳2561万套、图书6.1亿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学生自带课桌椅、睡“大通铺”、在D级危房上课现象在绝大部分农村地区已消除。二是统筹城乡义务教育教师资源配置。教育部会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推动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到农村任教。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编制标准,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特岗计划”,加大农村义务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力度,着力解决农村教师“下不去、留不住、教不好”的难题。三是大力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育部专门出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建立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制度。截至2017年底,全国已有2379个县通过国家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评估认定,占县级行政单位总数的比例已接近82%,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差距切实缩小。四是着力化解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专门出台《关于做好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启动实施消除“大班额”计划,指导各地以县为单位制定了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2017年,全国义务教育“大班额”“超大班额”比例比上一年度分别下降了18.3%、39.6%,下降幅度为近10年来最大。五是坚持不懈抓好控辍保学工作。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有针对性地提出控辍保学的政策措施。2017年,全国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提升到93.8%,比2016年提高0.4个百分点。2017年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99.92%,初中阶段毛入学率达104%。六是大力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针对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营养不良、发育迟缓的问题,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截至目前,已覆盖学校约14万所,惠及3600多万名学生。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跟踪监测显示,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地区学生的营养健康状况逐步改善,身体素质明显提高。七是重视解决进城农民工随迁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难题。指导督促各地按照“两为主”(以流入地为主和以公办学校为主)要求,妥善解决随迁子女入学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2017年,全国1400万名农民工随迁子女全部纳入“两免一补”政策补助范围,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基本实现应入尽入,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达到80%。2017年排查出的1.88万名辍学农村留守儿童,基本都已复学。八是着力提升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颁布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行。以标准化管理为抓手,推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加快内涵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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