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在网络问答社区“知乎”上,一篇题为《如何看待武汉大学“3+3”聘用制引发争议,青年教师淘汰率97%?》的网帖引发众多关注,浏览量超过300万人次,同时被多个网络平台转载。
该网帖称:“2018年是武汉大学在2015年推出所谓‘3+3’聘期制教师制度的第一个考核期,结果在第一个3年工作考核期后,网络曝光只有4人通过评审,进入武汉大学的正式教师编制,而没有通过考核的特聘副研究员等则面临没有薪水的失业状态。”
近日,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来到武汉大学,对此进行了调查。
“青年教师淘汰率97%”?
该网帖称,武大2015年推出所谓的“3+3”聘期制教师,第一个3年119人只有4人通过评审入编,淘汰率高达97%。
武汉大学人事部副部长边金鸾表示,这组数据与真实情况不符。
她介绍,武汉大学自2015年启动聘期制教师选聘工作以来,共选留聘期制讲师112人,按照“3+3”聘期管理,到2018年底首聘期到期的共69人。2018年7月,武大正式启动首次转固定教职评审工作,历时半年。通过个人申报、业绩展示、学院审核、学部专家组评审和学校审定,正式申报的48人中(含42名聘期制教师),共有6人被直接聘任为固定教职副教授。
即使是这样的数字,晋升副教授的通过率依然不高,这也是挑动高校很多年轻教师敏感神经的核心问题。
边金鸾认为,新选聘教师的考察期是6年,3年就能转聘成功的属于特别优秀,可提前进入固定教职;其他人员还有3年考察期,只是没有提前转聘固定教职,不是直接被淘汰。就目前国内高水平大学发展态势而言,博士毕业3年转聘副教授越来越难成为普遍情况。
针对网帖中提及的“没有通过考核的特聘副研究员等则面临没有薪水的失业状态”,边金鸾表示:“没有通过转固定教职考核的,经院系同意,都有资格续签第二个3年合同,目前续签工作已基本完成。”按特聘副研究员续聘的,待遇参照所在单位副高标准执行,并给予科研启动经费和租房补贴;按聘期制讲师续聘的,续聘期间享受相关待遇,同时学校提供租房补贴。
据武汉大学提供的一份今年10月中旬公开宣讲的材料显示,2010年起,学校启动师资博士后选聘工作,新进师资纳入博士后管理,出站时考核优秀转为固定编制教师,“此前,学校选留的博士或者博士后一般直接进编”。
这一方案执行几年后,武汉大学于2015年启动了新的改革方案,出台文件《武汉大学新选聘教师聘期制试行办法》,实行聘期制教师(简称“3+3”)制度。新选聘教师按照“3年+3年”两个聘期的合约聘用,纳入博士后管理。
这份网上公开文件显示,“聘期内达到副教授学术水平或取得本学科突出性成果的,可申请纳入事业编制”。
武汉大学人事部另一位工作人员强调,2017年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要求高校副教授、教授评审权不应下放至院(系)一级。根据这一规定,学校对教授、副教授评审权限进行相应调整。这一调整也是部分老师误认为学校政策随意更改的原因。
自2019年起,武汉大学计划每年组织两次转固定教职评审,服务满一个周期的聘期制讲师、特聘副研究员、博士后、协同创新聘用教师以及各单位经学校审批试点聘用教师均可申报。
“越来越严将是趋势”
对于改革初衷,武汉大学的改革文件中有这样的表述:“激发选聘教师活力,提高选聘质量,优化师资结构。”
边金鸾坦承,北大、清华对于师资考核的改革早已推动,作为双一流建设高校,“我们的目标,就是要跟我们的定位相匹配”。
“很多高校已经走在了我们前面,我们现在是在追赶。”边金鸾表示,这的确是高校改革比较快的时期,是一个思想碰撞、理念碰撞的时期。
她认为网上有质疑很正常,国内青年教师的观念转变需要一个过程。从国外的经验来看,一个博士拿到终身教职的难度更大、门槛更高。以前铁饭碗一端几十年,现在基于这种竞争压力,有人释放了精彩,有人可能不适应岗位要求。但无论如何,3年的奋斗和严格的学术训练,对个人的长远发展大有裨益,换一个岗位,也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一个信息,武汉大学这一轮考评选聘中,一位参选者最后选择进入某地一所“211”高校,“直接成了正教授”。他称选择离开是因为家庭原因,对学校的改革和解释表示认同。
而另一位2015年从一所“985”高校博士毕业进入该校的教师,此次顺利晋升副教授。他提供参评的《武汉大学聘期制教师工作业绩表》的确表现不俗:发表国际SCI期刊论文21篇,3篇入选ESI高被引论文,主要为第一作者;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等多个国家与省部级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