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系著教育公平、科學選才的“高考加分政策”歷來受到社會的普遍關注,它從何而來,又經歷了哪些發展階段。3月21日,教育部公布《關於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全面取消體育特長生、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科技類競賽、省級優秀學生、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跡等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全面取消體育特長生等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又意味著什麼?就這些問題,記者專訪了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
記者:“高考加分”是如何出現的?
儲朝暉:1954年,教育部在高校招生文件中,首次提出“優先錄取”的概念。“優先錄取”的幅度對各種情況分量不一,依據大量實際案例,大都在降低10~20分的范圍。此后,為了更具有操作性,就將“優先錄取”折算為具體分值計入高考總成績。2001年后,加分的對象一般是:省級優秀學生、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者、奧林匹克競賽優勝者和體育特長生。
這些年,高考加分政策逐漸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一些人認為,高考加分並沒有體現學生素質的真實狀況,反而衍生出腐敗、造假現象,對教育公平造成損害。
2014年出台的《關於進一步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意見》明確提出,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全國性加分項目。截至今年,這個政策文件已經出台了三年,即涵蓋了一個完整的高中學段時間,可以被視為“全面取消”政策執行的緩沖期。
記者:“高考加分”曾讓一些地方、部門不同程度存在權力尋租現象,主要體現在哪幾個方面?
儲朝暉:高考加分權力尋租首先體現在“加分項目設置不合理”。自2004年起,加分權力下放,客觀上為各地自主設定高考加分名目放行,於是各地依據自己的需要設置各種加分項目,在缺乏專業監督的行政權力作用下,一些不合理或者容易被鑽空子的加分項目出現了。
其次,在方式上違背“程序公平”原則。由於國家教育主管部門確定加分的只是一些原則性政策,而非可操作的規范,加分的范圍和具體分值存在不嚴謹性,為權力入侵預留了空間。與考試操作簡便,能夠抵擋權力、金錢、人情關系等因素的干擾相比,幾乎所有的加分政策都存在模糊空間,缺少監督。
記者:“全面取消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所反映的本質問題是什麼?
儲朝暉:高考加分背后體現的是對人才的專業評價。
近些年來,教育部門逐漸意識到高考加分的負面影響,逐步減少加分項目、限制加分分數。但是,減少和取消加分僅是解決高考公平的一個小問題,大思路是對現有高校招生制度進行綜合改革,廢除總分錄取模式。托福考試中分為閱讀、寫作等部分,但最后的成績卻不以總分呈現,依然保留各部分成績。高考要體現公平,就要採取這種嚴格且客觀的評價方式,考分呈現越清晰,能力素質評價就越能體現公平,高考加分就沒有意義了。
此外,這次《通知》依然保留了身份型加分,但是為了公平,建議要明確具體界定身份的條件,例如對少數民族的加分就應明確住所、母語、生活環境等條件﹔對殘疾考生和英烈子女也應明確具體條件。(記者 陳鵬)
(責編:吳晨(實習生)、白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