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40年,中国教育不断改革,不断破旧立新,为世界教育发展不断贡献中国智慧、中国方案、中国力量。回顾40年的教育发展历程,总结发展经验,是为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编者
回顾40年的教育发展,总结其发展历程,总结发展经验,不仅是重大历史节点上的历史使命,同时更是看清历史、走好未来的重要基础。
集中力量重点发展教育
集中力量、重点发展,一直是“穷国办大教育”最明显的特征。改革开放之初,我国百废待兴,财政薄弱,经济社会发展急需大批人才。提高国民素质,多出人才、出好人才,成为发展教育的首要任务。要在最短时间内达到最佳教育实效,必须集中有限优质资源发展教育,于是我们采取了把有限教育资源集中到少数学校和重点领域,集中力量培养急需人才的做法。
一是发展、办好一批重点中小学。1978年1月,教育部颁发了《关于办好一批重点中小学的试行方案》,对办好重点中小学的目的、任务、规划、招生办法和加强领导等问题都作了规定。1980年10月,教育部在全国重点中学工作会议中讨论修改了《关于分期分批办好重点中学的决定》,提出“必须首先集中力量办好一批条件较好的重点中学”“把约700所首批重点中学办成全国、全省、全地区第一流的、高质量的、有特色的、有良好学风的学校”。20世纪90年代,重点中学又有了新发展。1995年7月,原国家教委发出《关于评估验收1000所左右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的通知》。
二是高等教育“211”“985”工程。1993年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提出,要集中中央和地方等各方面的力量办好100所左右重点大学和一批重点学科、专业。1995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211工程”总体建设规划》发布。
1998年5月4日,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在庆祝北京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提出:“为了实现现代化,我国要有若干所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一流大学。”1999年,国务院批转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985工程”正式启动建设。
“211工程”“985工程”的启动与实施,进一步缩小了中国一流大学与世界一流大学的差距,有力促进了中国高等教育发展和质量提升。
三是在全国评选发展296所重点职业学校。为提升职业教育办学质量,1995年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国家级重点职业高级中学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提出开展国家级重点职业高级中学(职业中专、职教中心等)的评估认定工作。随后,在全国范围内评选出296所重点职业学校。此次评选工作的开展,体现了国家开始重视职业教育办学数量与质量并重发展。
集中力量优先发展一批重点学校的发展模式,在过去40年各级各类教育中都有不同程度的体现。这种模式在最短时间内最大限度地满足了经济社会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求,为我国改革开放辉煌成绩的取得打下了坚实基础。
法律法规保障教育发展
以立法推进教育事业发展,是教育法治化进程的必然要求,也是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的根本保证。
一是国家意志推动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对义务教育立法是世界各国义务教育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里程碑式标志,如美国1852年颁布《义务教育法》,英国1870年颁布《初等教育法》,法国1881年颁布《费里教育法》等。我国1985年在《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首次提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1986年颁布实施《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状况,确定推行义务教育的步骤。发展九年义务教育成为国家意志。从扩大办学规模到改善办学条件,从“两基”到“两基”攻坚计划,从全面普及到提高质量,我国用了25年时间走过了发达国家普及义务教育的百年历程,成为9个发展中人口大国中唯一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国家。为达成这个目标,美国用了123年,英国用了106年,日本用了78年,韩国用了49年。
二是以立法形式推进高等教育快速发展。1980年《学位条例》颁布,标志着我国学位制度的建立。1998年颁布的《高等教育法》,成为促进高等教育事业发展以实现科教兴国战略的重要法律之一。
三是立法在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发展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1989年,国务院批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学前教育行政法规《幼儿园管理条例》。1996年,《职业教育法》颁布。1994年,国务院颁布了第一部有关残疾人教育的专项法规《残疾人教育条例》,推动了特殊教育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