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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警官职业学院2017分类招生简章公布 18个专业计划招生

2018-12-18 08:31 来源:互联网综合 作者:佚名

十二、违规处理

考生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对在分类考试招生考试中被认定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违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学院行政楼602室

咨询电话:0551-62233386, 62233692 18856921290

QQ群号: 543900786 608758003

传 真:0551-62233386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清溪路78号安徽警官职业学院西区

网 址:

十四、其他

1.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学院由纪检监察部门对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全程监督,考生及家长如发现招生工作中存在违反招生政策规定或徇私舞弊行为的,可以向学院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纪检监督电话:0551-62233328,62233329,也可向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部门举报。

2.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录取。

3.通过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

4.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5.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等,最高奖学金达8000元/年。针对品学兼优的家庭困难学生,学院还设有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

6.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由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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