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9月21日讯 根据省教育厅统一部署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17年秋季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9月18—29日。请在报名期内的7:00—24: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登录时间如有调整以网站通知为准)。
2.盐城市教育局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10月12—14日,各县(市、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间详见各地通知公告。
二、受理范围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盐城市教育局负责受理户籍或人事关系在盐城,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受理本地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本教师资格证书。
三、报名条件
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条件包括中国公民身份、思想品德、学历、身体等方面条件,详见附件2。
四、现场确认准备材料
详见附件3。
五、网上报名步骤及注意事项
1.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全国统考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由“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系统;其他申报人员,由“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系统。首次进入系统,点击“注册”进行申请,根据系统提示,确认网上申报协议。
2.全国统考合格人员注册时,先正确填写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考试合格证明编号,再选择认定机构与确认点(认定机构必须选择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地相对应的认定机构,认定机构信息请登录江苏教师教育网查询),阅读注意事项。申请人所申请的资格种类、任教学科均按照考试合格证明上的内容自动生成,不可更改。
未参加全国统考的申报人员(只限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生申请对应教师资格)注册时,先选择申请的资格种类、认定机构和任教学科(暂不受理“小学全科”学科申请),再依次选择确认点、阅读注意事项、填写身份信息。
3.按系统要求如实填写其他申请材料。
4.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上报报名信息。
5.提交成功后,系统显示“您已完成注册!”的提示。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密码找回邮箱等信息。随即点击“登录系统”按钮,进入申请人登录页面进行登录,获取报名号并查看您的注册信息是否显示正常。
6.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申报系统,对申报信息进行修改。
7.申请人应在现场确认前及时登录网上申报系统,打印出申请表。
注意:选用PDF格式导出申请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纸质申请表内容和网上填写内容应完全一致,申请人在申请表第2页承诺书上亲笔签名,在第4页备注栏内注明自己过去取得的教师资格的种类、证书号和取得时间。申请表封面和第3页不得手填、涂改。
8.登录江苏教师教育网(),在“教师资格”栏目“资料下载”中,可下载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表格,包括思想品德鉴定表、体检表、照片粘贴页等。
六、其他
师范类毕业生或已受聘我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举办的特殊教育学校盲聋哑学生教学辅导工作岗位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核定的残疾种类为视力残疾、听力残疾(含听力合并言语残疾)、言语残疾之一,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在各认定机构受理时间内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1.师范类毕业生已在相应特殊教育学校教育实习满一学期并鉴定合格;已受聘特殊教育学校相应岗位人员应与特殊教育学校签有正式聘用合同(非事业编制人员还需提供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记录),并已在特殊教育学校从事盲聋哑学生教学辅导工作满一学期及以上,具有良好的道德表现。
2.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历。
3.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经测试合格(具体测试工作由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组织,该测试只安排在上半年)。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生免于测试。
4.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具体测试工作由省语委办安排)。对年满50周岁的人员,不作等级要求。
5.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体检标准按省有关规定执行)。
盐城市教育局
2017年9月16日
附件2:
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