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6月16日讯(记者黄婷)近日,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8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相关内容予以明确。根据《办法》,我省今年高考填报志愿继续分批次进行,6月27日8:00至17:30最先进行本科提前批填报志愿,本科A批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6日8:00至8日17:30 。
志愿设置
本科A批设12个平行志愿
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军队(武警)院校、公安院校、司法院校和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其它学校、艺术类“校考”学校、在专科提前批录取需面试的学校,实行梯度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其中,艺术类“校考”学校和需面试的专科学校设3个有先后顺序的学校志愿,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其它学校设6个有先后顺序的学校志愿,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需面试的专科提前批设3个有先后顺序的学校志愿,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本科A批、本科B批、专科提前批(无需面试的学校)、高职专科批以及在本科提前批录取且使用我省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录取的的艺术类院校和招收艺术类专业的本科学校,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其中:本科A批设12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B批、专科提前批(无需面试的学校)和高职专科批以及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艺术类本科学校(不含艺术类“校考”学校)每批设6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每个批次根据学校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进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设6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填报志愿时间
6月27日8:00至17:30,填报本科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的学校志愿(含需面试的部分专科学校,不含在本科提前批艺术类专业的本科学校)。
7月6日8:00至8日17:30,填报本科A批(含特殊类型招生、地方专项计划和本省本科院校与高职院校联合办学的本科专业)、艺术类专业招生的本科学校志愿,以及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含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的学校志愿。
7月24日8:00至7月25日17:30,填报本科B批学校志愿。
8月3日8:00至5日17:30,填报专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批学校志愿。
征集志愿时间
本科提前批:7月11日上午;
国家专项计划:7月13日;
本科A批:7月19日上午;
本科B批:7月31日上午;
专科提前批:8月8日上午;
高职专科批:8月13日上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