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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违法犯罪和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及涉嫌违法违纪

2018-12-16 12:50 来源:互联网综合 作者:佚名

联系人:曾老师  卓老师   联系电话:0760-88324205

2018年10月广东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汇总

在学校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相关学院(部)组织教师会议进行面试。面试分为试讲(讲座)和问答两个环节。试讲(讲座)由应聘者讲授一个知识点或介绍业绩成果,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内容组织、语言表达等要素。问答采取提问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岗位匹配度、科研能力、学术水平、支撑学科发展和学术团队建设能力等要素。

学校根据情况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周转房或住房补贴,周转房内配备空调、热水器和基本家具。

(七)确定拟聘人员

三、招聘条件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核人选,由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4、无违法犯罪和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及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二、招聘专业(方向)

(一)引进的博士按学校的有关规定履行5年的服务期。如未履行满服务期,根据已服务年限按比例向学校返还发放的安家补贴。

六、其它情况说明

(三)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需要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安家补贴

(四)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已通过学位答辩并同意授予学位的证明材料后方可来校报到。

学校为引进的博士提供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类博士30万元,教授35万元;文管类博士15万元,教授20万元。

Email:zscrsc@163.com

一、招聘数量

2、博士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博士后、具有企业工作经历博士、具有副高职称博士年龄放宽到40周岁;教授须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学校设有电子信息学院、机电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材料与食品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管理学院、经贸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设计学院9个二级学院和思政部、体育部2个教学部。现有在校全日制本科生近1.9万人,教职工近千人。

按照中山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我校引进的博士和教授,经申请和审批,由市政府分年给予教授购房补贴20万元;博士研究生购房补贴10万元。具体金额以中山市政府文件规定为准。

确定拟聘人员后,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学院人事处按照有关要求办理后续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一)报名

(六)考核

1、工资待遇

确定人选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见附件。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学院路一号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树德楼301

四、薪酬待遇

(一)校内待遇

2、《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人才信息登记表》

3、科研启动经费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

博士30万元(税后)、教授40万元(税后)。

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工资待遇按照国家、省、市和学校政策执行。引进的博士,聘期前3年参照副教授发放薪酬;教授兑现教授待遇。

2016年学校被列为广东省人民政府、中山市人民政府共建的省市共建本科高校,着力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我校成为省内唯一一家省市共建独立学院;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材料科学与工程被评为广东省重点学科。学校已经建有电子薄膜与集成器件国家重点实验室分室、2个省级科研平台和7个市级科研平台。

2、报名方式。应聘者通过网上报名将应聘材料电子版发至人事处电子邮箱(见附件),邮件主题注明“博士(教授)+专业(博士毕业证书专业名称)”。报名时须提供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人才信息登记表(见附件)、身份证、从本科到博士学历学位、职称证书、主要成果(论文、论著、专利证书、科研项目、学术奖励等)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其他材料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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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名。

五、招聘程序

3、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五)体检

(二)资格审查并确定面试人选

人事处和各学院(部)组织专家小组根据引进条件对提交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核实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并确定面试人选。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经教育部批准由中山市人民政府和电子科技大学共建,性质为中山市事业单位。学校坐落在伟人故里— 中山市,是中山市“园林式单位”,被誉为“城市中央的花园大学”。

原标题: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2018年博士(教授)招聘公告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8年11月6日止。

(二)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须与报名表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人事处组织进校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各学院(部)上报的人员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通过评审的人员名单提交校院长办公会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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