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置抽检”是从严之举
■本报记者 徐瑞哲 彭德倩
对接国家和高校,上海发通知提出健全完善权责分明、程序规范、公开公平的导师、研究生培养单位、教育行政部门的三级质量责任和保障体系,构建研究生培养单位、教育行政部门和社会第三方多元主体、多维分类的评价评估体系。
记者了解到,这是上海本月以来在两周之内连续发出的第二道相关通知。上一通知是《上海高等学校创新人才培养机制 发展一流研究生教育试行方案》。两通知均对接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既是“管、办、评”分离,也是“放、管、服”深化,将主体责任和义务落实到各大高校及研究生导师,对校对人严控研究生出口关。上海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郭长刚认为,这是一种质量控制权力下移。取消原有的10%硕士研究生提交论文进行市级层面抽检,绝不意味着关口消失、不需检查。
事实上,上海在1999年率先实施学位论文答辩前的双盲抽检。至今,各个研究生培养高校也建立起自己的研究生培养质量保障体系。几年前,国务院学位办成立专门的督导委员会,开始对授学位后的硕士学位论文进行抽检。目前,博士论文的授学位后抽检由教育部主导完成,硕士论文抽检则下放至省级层面。
对于市教育行政部门而言,主要是进一步加强结果控制,把学位论文抽检结果纳入高校二维分类评价指标体系中,作为对其人才培养评价的重要依据。因此,根据此次通知要求,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制定多层次(学校、学部、院系等)全方位的论文质量管理制度,将现行开展的市级层面学位论文双盲抽检评议工作转化、融合到本单位学位授予质量保障体系中。比如,落实学术不端行为预防与处理的主体责任,健全学术不端行为处理机制,建立学术不端行为的通报与相关信息的公开制度。
市学位办负责人告诉记者,以10%的抽检率为例,地方上往往将抽中的论文送审一名专家,过关即可;而国家抽检更严,至少3名专家评议,方能过关。因此,看似“后置抽检”,却是从严之举。
“授学位后抽检的威慑力不亚于授学位前。”郭长刚表示,多年来,每所高校均有校级抽检把关,其中相当一部分的检查覆盖率远远高于市级,自我管理更加严格。以上海大学为例,在市级10%抽检的基础上,多年来实行的是100%双盲抽检评议,且相关专家均为校外。值得一提的是,上大校内双盲抽检要求递交两位专家。若两者打分评价悬殊,学校设置申诉渠道及裁决平台,在保障论文质量的前提下进行适当处理。
原标题:上海两周内连续发通知严控研究生出口关,加大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等行为查处力度 论文答辩前不盲检 学位授予后重抽检
市教委日前向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发出通知,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培养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学位论文质量。通知要求:论文答辩前市教育主管部门不再盲检;学位授予后则加大抽检,并加大对存在问题学位论文和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等行为的查处和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