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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其他地方高校同样“火热”

2018-12-15 23:05 来源:互联网综合 作者:佚名

  一是从事后追查变成事前禁止。将学术不端的“结果犯”变成不容触碰的“行为犯”,要提升打击买卖、代写论文的力度,从事后追查变成事前禁止。要在各行各业需要撰写、提交、评比论文的地方,加强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同时跟进对论文独立原创的要求和审查。对能够用作品、产品、实物代替科研、学术、成果评价的,可以不写论文,或其论文仅供参考。

  近日,《海南特区报》报道,记者在海南省海口市几所高校走访发现,这些校园宣传栏隐蔽处或食堂、宿舍附近的电线杆上有代写毕业论文的广告宣传单。“枪手”代写的论文范围十分广泛,几乎包揽全部科目,并且留有明确的联系方式或者QQ号码。就笔者了解的情况来看,论文买卖不仅在海口高校存在,在全国其他地方高校同样“火热”。

  四是改变学术评价机制。目前对教师的考核评价体系,重学术研究,轻教育教学,所以教师的精力被导向到学术研究。而评价学术研究,重论文发表,轻研究本身,因此导向教师把精力用于炮制论文,而非踏踏实实地从事学术研究。重视过程评价,关注学术研究本身,就必须改革目前行政主导的只重数量、结果的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同行评价机制,即由学术共同体按学术标准评价学术能力与学术贡献,建立符合本领域特点的科研诚信规范。只有这样,畸形论文代写需求才有可能被真正遏止。

  二是实行惩处连贯制,加大惩处力度。不仅明确对参与购买、代写学位论文的任何人都给予相应的处分,还明确要求对出现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单位进行暂停或者撤销相应学科、专业授予学位资格、评审资格等处罚,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单位负责人进行问责。

  今年7月,教育部已经发出通知,要求严厉打击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明确指导教师是查处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第一责任人。在这之前,科技部也表示,我国正着手建立健全学术期刊管理和预警制度,科技部已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了“清网行动”。可为何论文买卖屡禁不止呢?笔者以为,要想真正全面消除论文买卖交易,切断论文买卖交易的利益链,必须从源头抓起。为此建议:

  三是从全链条治理论文买卖现象。花钱买来的论文大多数是缺乏学术性和创新性的学术垃圾,却也能够顺利发表,顺利通过答辩、拿到学位,与踏踏实实做科研、写论文得到同样的结果,这是对论文买卖行为的纵容甚至变相鼓励。因此要加大对学术期刊在论文审核、高校学位评定等方面的监督力度,并加大此方面违信违法现象的惩处力度。特别要在一些自考、MBA等商业色彩较浓的学历教育项目,尽快制止论文造假横行、一度变成花钱就能拿学位的“自动贩卖机”现象,这方面高校要做到洁身自好,不姑息纵容,这样才能保存自己的金字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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