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东花园小学一名老师因学生上课违反纪律,要求学生将粉笔含在嘴里。25日,扬州广陵区教育局就此对外通报对该校校长周某进行诫勉谈话及一年内不得参加各类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的处理决定。
据教育部门调查核实,3月22日下午,扬州东花园小学一年级老师因学生上课违反纪律,要求学生将粉笔含在嘴里。事情发生后,学校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14)1号),经该校研究已经对这名老师进行了处理:要求该老师向学生认错致歉,作公开书面检查;扣发本学期相关奖励性绩效工资;当年不得申报高一级教师职称、不得参加各类评优评先。
学生遭老师体罚,造成一定的不良社会影响。鉴于东花园小学校长负有直接的领导、管理和教育责任,经广陵区教育局研究决定,对该校校长作出上述处理。(崔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