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澳洲新快网报道,2017年,澳大利亚中国移民潘亚东(音译,Yadong Pan)因不熟悉路况且看不懂英语道路指示牌,在维州罗恩(Lorne)撞上另一辆车,致使该车驾驶员当场死亡,且自己车上的友人受重伤。近日,潘亚东被判获刑3年零4个月。
据报道,2017年,时年52岁的乔治·胡洛(George Hullo)开着一辆汽车前往罗恩钓鱼。时年28岁的中国移民潘亚东也开着一辆汽车,从科拉克(Colac)前往罗恩。
当时,潘亚东仅在澳大利亚开了7个月的车,他把行车速度设在了98公里/时,并全程跟着GPS(全球定位系统)走。这位初来乍到的移民,还不能看懂所有的英语路标。
与潘亚东不同,胡洛熟知当地所有路况。当两人同时于当天上午11点前,开车到达比瑞格拉-弗雷斯特(Birregurra-Forrest)与科拉克-罗恩的交叉路口时,潘亚东直直地越过一个停车指示牌,以近每小时100公里的速度、撞上按规定停车的胡洛。
胡洛当场身亡,他的车被撞得严重损坏。潘亚东车上的后座乘客肖燕宇(音译,Xiao Yanyu,39岁)脊椎多处骨折,遭受严重内伤。15个月过去了,肖燕宇目前仍不能正常工作,且短期内难见好转。
潘亚东已因危险驾驶致人死亡及危险驾驶致人重伤两项罪名、获刑3年零4个月,2年内不得申请假释。
潘亚东在法庭说,自己不清楚在科拉克-罗恩路接近交叉路口前,有为了提醒驾驶车辆减速的“振动带”,并称,自己的GPS也未有任何提示,他以为自己开在一条主干道上。
事发时,潘亚东持临时4年期457工作签证、仅在澳居住了7个月,赴澳前在香港拿到了国际驾驶证。
潘亚东的辩护律师纽顿(Bradley Newton)称,因为当时同行车辆均未停车,使他的当事人产生盲从心理,且其对澳路况了解极其有限。
在一份提交给法庭的声明中,潘亚东向受害者的家人道歉,称时常想起事发情景,“我没有办法原谅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