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出国留学趋势报告显示,2012/2013学年,中国学生赴美留学人数超过23万,创造了新的历史记录。自2005/2006学年,中国赴美国留学的人数一直呈上升趋势,8年间,赴美人数增长了近三倍。近日教育部发布2014年度我国留学人员情况则显示,留学回国人数36.48万。学成归来前要办理哪些材料?《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以下简称“《回国证明》”)必不可少。
什么是回国证明?难道回国还需要批准吗?这是许多学生提出过的问题。《回国证明》并不是一纸回国的许可,而是对申请人在国外留学经历的证明,由驻外使领馆的教育组或教育处开具。回国后,《回国证明》可以用于认定留学生身份、购车免税、落户、创业优惠等都需要这张证明(点击查看详情)。
大多数留学国的学生都在毕业前通过中国使馆或总领馆的教育组负责办理《回国证明》。但根据中国驻美大使馆教育处信息,自2011年7月20日起,教育处委托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纽约中心”)具体负责办理《回国证明》。所以,先给大家介绍一下纽约中心。是中国留学服务中心于1995年在美国纽约州注册成立的非盈利机构,主要提供《回国证明》、国际学生学者医疗保险、汉语推广、中美教育文化交流等提供服务。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则隶属教育部。所以,纽约中心属于官方机构。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纽约中心除了提供《回国证明》服务外,还为留学生提供学历认证服务。
在美人员因身份构成不同(攻读学位人员、访问学者、博士后、校级交流、联合办学等等)、所持签证不同,申请《回国证明》的时候,需要对号入座,以免弄错材料,造成申请延误。
申请资格:
持 F1、J1签证来美在美国正规高等学校或科研机构进修、学术访问、攻读学位(学历),持其它签证(绿卡除外)来美在美国正规高等学校攻读并获得学位,并在美居住满6个月的留学人员,学习或研究结束后,确定回国定居前,均可申请办理《回国证明》。
申请材料:
1、当前有效护照个人信息页(即照片页)和本次来美留学期间的第一次入境签证页复印件及抵美入境章复印件,请用红笔圈出(如更换过护照,第一次入境签证页应该在旧护照上)
2.未回国人员需提供 I-94卡(“白卡”或电子版I-94卡)复印件和回国单程机票复印件(或电子票打印件,需要包括个人信息、电子票号 和 行程信息。 个人信息一般为持票人的姓名或护照号;电子票号是在出票成功(即购票人成功付费)后,航空公司生成并发给购票人的机票号码,是登机凭证的一部分;行程信息中要包括飞机起飞与降落的日期、时间、地点)。已回国人员请提供回国入境章复印件,请用红笔圈出。
3. 本次来美留学期间各阶段签证表复印件,如I-20表、DS-2019表(原IAP-66表)或797A/B表等。在同一学习阶段,由于延长或缩短学习时间,更换过签证表(签证表开始时间相同)的,只需提供最后一份。
4. 本次来美留学期间各阶段学习证明。
攻读学位人员请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持其它签证类型(绿卡除外)攻读并获得学位者还需提供美方学校出具的官方成绩单原件(需要密封)。
已毕业但由于证书印刷等原因尚未领取学位证书者,可以申请。请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信原件,需注明申请人已毕业或已完成(has completed)学位课程,已取得获得学位的资格,以及即将颁发学位证书的时间。同时还需注明所获得的学位,所在专业、院校,以及留学的起止时间,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并留有联系方式。 一般学校会有注册办公室或学籍办公室(Registrar's Office),专门负责学生在校记录、学籍与档案等信息。申请人可向学校该类部门提出申请。
博士后、访问学者或其它留学人员,请提供美方留学单位录用通知书(offer letter)复印件和美方导师证明信原件(或美方留学单位证明信原件);
持H1B签证博士后人员,须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证明博士后身份的录用通知书(offer letter)复印件和导师出具的已完成博士后研究的证明信原件。如无法提供证明博士后身份的录用通知书(offer letter),则须提供所在留学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没有人力资源部门的可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具的证明信原件;
高级研究学者请提供美方留学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证明信原件,证明信需注明Associate Professor/Senior Scientist 或以上职称。
5. 通过合作办学项目、交流项目或自费联合培养项目的申请者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中方学校出具的证明信复印件。
6.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须提交如下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