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多投资移民关注的黄金签证持有者申请葡萄牙永久居留的新规细则于近日正式生效,其中包括黄金签证持有者及其家属移民5年后继续保持投资活动即可申请永久居留的相关条件和执行细则。
葡萄牙政府于本月1日正式生效的9号新法令中,就有一条专门针对“黄金签证持有者及其家人申请永久居留”的新条款: 葡萄牙政府将为符合2007 第23号法令之第80条法令,且在葡萄牙保持投资活动的黄金签证持有者及其家人颁发永久居留卡,并特别免除2007第23号法令之第85条第2项b点以及第3和4项中关于居住时间的规定。
一:符合2007 第23号法令之第80条法令(外来移民申请葡萄牙永久居留的基本条件):
1: 持有葡萄牙临时居留满5年(1+2+2)
2: 5年内无被单独判刑或累计判刑超过1年的犯罪记录
3: 有经济能力,有住所,具备A2以上葡语水平
二:免除2007 第23号法令之第85条第2项b点以及第3和4项中关于居住时间的规定(葡萄牙永久居留持有者在有效期内要求在葡居住时间):
1: 5年内一次性离开葡萄牙的时间不能累计超过两年
2: 3年内离开葡萄牙的时间不能累计超过30个月,即“三年内必须住满6个月时间”
根据这条新规定,黄金签证持有者获得永久居留后将不再有上述规定的居住时间要求。
据悉,第一批申请黄金签证的投资移民目前已满5年,可以按照以上规定申请葡萄牙永久居留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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