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9日、10日(周六、周日)两天进行面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应于2月15日前主动与所在考点相关工作人员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2),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应于2月15日前向招录机关提交《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见附件4)。对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考生需在所在考点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顺序抽签(各考点地点、联系方式及资格复审具体时间等信息见附件2)。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按照所在考点要求分别于3月9日、10日上午8:20(或下午13:20)之前到所在考点候考室备考,未按上述规定时间到达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考试地点
面试由银保监会统一组织,在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设30个考点。考生在报考银保监局所在地参加面试(报考西藏银保监局的考生在成都考点参加面试;报考大连银保监局的考生在沈阳考点参加面试;报考宁波银保监局的考生在杭州考点参加面试;报考厦门银保监局的考生在福州考点参加面试;报考青岛银保监局的考生在济南考点参加面试;报考深圳银保监局的考生在广州考点参加面试)。
上述报考银保监局的考生,含报考该银保监局机关及辖内银保监分局、县级派出机构并进入面试的所有考生。
附件详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