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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会计信息网:2019高级会计考试报名及现场审核通知

2019-02-09 22:19 来源:互联网综合 编辑:WBYUN

关于福建省直考区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考试报名及现场审核有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及省会计考办有关通知精神,现将福建省直考区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及现场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二)具体条件

1.中级资格

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 年;(5)取得博士学位。

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一)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学位)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2.高级资格

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资格(含审计师资格,下同)后,从事会计工作2年以上;(2)获得硕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5年以上;(3)不具备规定学历,但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5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一项以上者;或具备规定学历,但取得会计师资格后的会计工作年限未达到规定年限的人员(提前时间不超过2年),具备下列条件二项以上者,可破格报考。

①荣获政府授予的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者;或被设区市以上财政、人事部门授予先进会计工作者、先进财政工作者或荣获设区市以上劳动模范称号。

②荣获国家三等或省、部级二等以上有关财务、会计等科研成果奖项的主要贡献者(前三名)。

③在省、部级以上刊物正式发表3篇以上有一定学术水平的财会专业论文(累计字数达6000字以上)。

④担任过正式出版的财会专业著作、译作或合编中专以上财会专业教材的主编、副主编及主要撰稿者(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二万字),材料经采用确认效果较好。

⑤参加省级财政部门以上举办的会计知识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8号)、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办发〔2017〕52号),公务员(含参公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但不得参加会计人员职称评审。

二、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一)考试科目

1.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报考人员应在连续二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二)考试时间

中级资格定于2019年9月7-8日举行,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批次

 

9月7日

(星期六)

 

08:30-11:30

中级会计实务

 

第一批次

 

13:30-16:00

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

 

9月8日

(星期日)

 

08:30-11:30

中级会计实务

 

第二批次

 

13:30-16:00

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

 

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日期为9月8日(星期日),考试时间为8:30-12:00。

三、报名时间、现场审核及缴费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在榕省直单位、中央驻闽单位、驻闽部队及平潭综合试验区的考生选择“省直报名点”。

(一)网络报名时间:考生应于2018年3月10日至3月30日(全天24小时)期间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注册,填写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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