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分别于2019年2月22日至2019年2月24日进行。
(一)面试时间
原标题:国家统计局内蒙古调查总队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面试报到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世纪四路东200米内蒙古军港酒店。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
体检于2月26日进行,请于当天上午6点在国家统计局内蒙古调查总队集合(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路统计局街85号),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请自带现金。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 = (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0471-4963756(传真)
7. 其他材料:报考限制户籍岗位的考生需提供户籍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3.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面试确认
请考生于2月21日8:30到达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世纪四路东200米内蒙古军港酒店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2. 每日上午9:00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00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和资格复审通过后发放的面试通知书到面试地点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截至面试当天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五、面试安排
联系方式:0471-4966447(电话)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六、体检和考察
1. 报考各职位的考生请根据面试人员名单中标注的面试日期进行面试。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
七、注意事项
四、资格复审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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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体检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9年国家统计局内蒙古调查总队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发送传真到0471—4963756,并同时发送扫描件至电子邮件597655019@qq.com。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一、 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月12日17时前传真至0471—4963756或发送扫描件至597655019@qq.com。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传真和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国家统计局内蒙古调查总队XX职位面试”,内容见附件1。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和传真中注明。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9年2月12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传真。要求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