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9年北京海关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1。
二、确认参加面试方式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9年2月3日12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确认,要求如下:
打印并填写《XXX确认参加北京海关XX职位面试》(详见附件2),扫描发送至liwenjing@customs.gov.cn,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北京海关XX职位面试”。
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和传真中注明。逾期未发送确认邮件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进入面试程序;已发送确认邮件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三、放弃面试方式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并打印《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3),于2019年2月3日12时前发送扫描件至liwenjing@customs.gov.cn。
四、寄送材料
请考生于2019年2月11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将以下材料邮寄至:北京市朝阳区路甲10号北京海关人事处,王石(收),邮编:100026,电话:010-85736810。
(一)应届毕业生(含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的考生)
1.报名登记表原件(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加贴1寸彩色证件照,不可手写,要与报名时填报信息一致);
2.报名推荐表原件(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双面打印,加贴1寸彩色证件照,并加盖学校公章);
3.在校期间成绩单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身份证复印件;
5.学生证复印件;
6.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7.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8.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证书复印件(本科生)、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证书复印件(研究生);
9.二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2张(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证件照一致),并在每张证件照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10.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符合报考政策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的考生应提交学历、学位证复印件(研究生学历另附本科学历、学位证复印件,专升本的须附专科学历证书复印件,以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报考的考生须附相应学历、学位证复印件)。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2019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应于报到时提供本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11.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的考生还应提供本人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声明(详见附件4)。
寄送材料阶段因学校放假无法加盖公章的材料,请务必补盖公章后将原件于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交,资格复审时仍未提交的,视为资格复审不通过,不能参加面试。
(二)大学生村官
1.报名登记表原件(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加贴1 寸彩色证件照,不可手写,要与报名时填报信息一致);
2.二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2张(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证件照一致),并在每张证件照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3.身份证复印件;
4.工作证复印件或其他能证明工作身份的证件复印件;
5.户口本(户口登记卡)首页复印件、本人页复印件;
6.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7.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证书复印件(本科生)、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证书复印件(研究生);
8.学历、学位证复印件(研究生学历另附本科学历、学位证复印件,专升本的须附专科学历证书复印件,以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报考的考生须附相应学历、学位证复印件);
9.目前为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详见附件5),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10.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劳动(聘用)合同书》复印件、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
五、现场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019年2月24日(周日)上午9:00-12:00,携带以上复印件材料的原件,到北京海关(朝阳区路甲10号)四层会议室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六、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将于2019年2月25日、2月26日进行。每位考生具体面试时间详见附件1。
面试于当日上午9:00开始,参加当天面试的考生务必于上午7:30前报到完毕,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截至当天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北京海关一层大厅,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路甲10号。可乘地铁10号线在金台夕照站下,或地铁1号线在国贸站下,步行即可到达。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