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关于做好重庆市2019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部门,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各勘察设计单位,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3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1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月21日─3月5日(首次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在有效工作日内进行)。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级别
日期
考试时间
科目
一
级
5月11日
8:00-11:30(3.5小时)
建筑设计
13:30-15:30(2.0小时)
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16:00-18:00(2.0小时)
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
5月12日
8:00-11:30(3.5小时)
*场地设计(作图题)
13:30-17:30(4.0小时)
建筑结构
5月18日
8:00-10:30(2.5小时)
建筑材料与构造
12:30-18:30(6.0小时)
*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5月19日
8:00-10:30(2.5小时)
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12:30-18:30(6.0小时)
*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
二
级
5月11日
8:00-11:30(3.5小时)
*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
13:30-16:30(3.0小时)
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5月12日
8:00-11:30(3.5小时)
建筑结构与设备
12:30-18:30(6.0小时)
*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
注:带“*”号的5个作图题考试科目的应试人员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
三、报考条件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1)满足《2019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附件1)所列学位或学历的报考人员按该表要求执行;
(2)不具备本文附件1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b.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说明:“民用建筑设计”、“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
2.职业实践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