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有关高职院校、省属高中阶段学校: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的意见》(粤府〔2015〕12号)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9号)、《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化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通知》(粤教考函〔2018〕73号)有关要求,结合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实际,按照统筹兼顾、规范管理、分类指导、简化程序、方便操作的原则,进一步深化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改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院校及专业
2019年我省高职自主招生试点院校共55所,招生院校及各院校网址见附件1。院校招生专业具体详见各招生院校网站。
各试点高职院校应根据本校招生类型以及考核方式、生源情况和应用性技能人才培养特点,制定招生培养工作方案,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根据岗位需要和专业培养的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学制,根据生源类别单独编班、单独制定和实施人才培养方案。各试点高职院校应严格按照公布的招生专业与计划进行录取,不得擅自调整。录取前,实际报考人数多、生源质量好的招生类型,经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同意,可适当调整其他招生类型计划用于该招生类型,原则上在成绩公布前调整完成。实际报考人数少、生源质量达不到培养要求的招生类型,招生院校可向省教育厅和招生办申请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调整至生源质量好的其他自主招生类型使用,或调整到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录取中使用。
二、报考基本条件
(一)普通高中考生(含现代学徒制普通高中考生)报考基本条件
符合2019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二)中等职业学校考生(含现代学徒制中职考生)报考基本条件
1.符合2019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含中专、职中、技校,下同)毕业生;
2.中职阶段取得与所报考的高职院校招生专业大类相关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则上为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B级及以上证书,或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
3.中职阶段就读的专业应与所报考的高职院校招生专业直接相关。
(三)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学院试点班报考基本条件
1. 符合2019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
2. 学前教育专业经过备案的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应届毕业生;
3. 取得教育基础综合证书(B级及以上)或保育员、育婴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中级及以上)证书。
三、考核方式
2019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或“文化基础(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下同)+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招生院校根据生源类型不同,以相对统一的文化测试为基础,全面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一)招收普通高中考生: 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 的考核方式,并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重要参考因素。其中,“文化素质”统一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以下简称“学考”,满分值为300分);职业技能考核主要对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可采用招生院校自主命题测试(以下简称“校测”,满分值为100分)方式,也可以采用“网上职业适应性联合测试”(以下简称“网测”,满分值为100分)方式。普通高中考生“职业技能”考核具体说明详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