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德宏州公安机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员数量
本次招聘岗位为德宏州公安机关边境专职勤务辅警。边境专职辅警不具有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计划招聘边境专职辅警125名(男性106名,女性19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3.年龄范围: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至2001年1月1日出生)。
4.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无明显纹身。
5.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7.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8.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9.现役军人。
10.在读全日制学生。
11.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2.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三)优先聘用条件
1.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牺牲(死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
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
4.在同等条件下,学历高者优先聘用。
5.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因公牺牲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通过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一)报名
报名时间
2019年1月21日至1月28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
报考人员报名前仔细阅读《德宏州公安机关公开招聘专职辅警公告》,准确填写《德宏州公安机关公开招聘专职辅警报名表》并认真校对个人报考信息。
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可到报名点领取或网络自行下载(附下载方式)。
1.德宏籍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携带证件照片4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需正反复印)、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填报报名表2份、诚信承诺书1份到德宏州芒市大街32号州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311室参加现场报名。
2.非德宏籍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证件照片电子版、诚信承诺书,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证扫描件等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zblgz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