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深圳2019.1.18-1.23一级建造师考后复审,深圳人社局于2019年1月18日10:00至2019年1月23日17:00复审,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上业务办理系统”上传本人所需提交的考后复核材料即可,无需到现场提交。
2018年部分省份一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核在考后进行。目前,各地区2018年一级建造师考后资格审核通知正在陆续发布。近日,深圳人社局发布了2018年一级建造师考后资格审核通知,一起来了解下详细信息。
关于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后复核的通知
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深圳考生: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后资格预复核的通知》,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成绩已于2019年1月3日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目前尚未收到国家下发的合格标准分数线。为缩短复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我市将按照广东省人事考试局要求,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的60%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进行考后复核工作。请达到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附件1)的考生(附件2),按如下安排和要求进行考后复核。
一、考后复核方式
为方便考生和提升服务,考后复核采取网上复核的方式,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上业务办理系统”()上传本人所需提交的考后复核材料即可,无需到现场提交。具体提交程序和方法见《网上业务办理系统提交考后复核材料的操作指南》(附件3)、《网上业务办理系统用户信息操作指南》(附件4)。
二、网上提交考后复核材料要求
(一)时间
2019年1月18日10:00至2019年1月23日17:00。
(二)提交材料清单
1.《2018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表》(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打印)。
2.《考生报考承诺书》(附件5)。
3.《工作简历表》(附件6)。
4.学历(位)证书;以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所在单位已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的在广东省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法人单位代码证复印件。
6.除提供上述1-5项材料外,符合“免二科”的考生还须提交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和聘书、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符合“增报专业”的考生还须提交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
7.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居民,还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上述材料均须扫描或拍照转换为图片文件(JPEG格式)后上传。报名表、工作简历表均须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后上传提交;考生报考承诺书须考生本人签字后上传提交。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并回退。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执行。报考级别分为“考全科”“免二科”和“增报专业”3个类别。
(一)报考全部科目(4科)考试条件(报考级别为“考全科”)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考试条件(报考级别为“免二科”)
符合上述考全科报考条件,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报考1个科目考试条件(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
报考人员必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考增报专业。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