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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黑龙江省2019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的通知

2019-01-22 21:10 来源:互联网综合 编辑:WBYUN

二、开考专业及课程

开考专业及课程详见“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

三、考区设置调整

撤销大兴安岭地区、双鸭山市、伊春市、鹤岗市四个考区。大兴安岭地区及所属县区考生并入齐齐哈尔市考区,鹤岗市、双鸭山市及所属县区考生并入佳木斯市考区,伊春市及所属县区考生并入绥化市考区。撤销考区的考生到并入考区参加考试。

四、报名、报考时间

(一)新生注册报名时间:2019年2月25日-3月8日。

(二)在籍考生网上报考课程时间:2019年1月21日-3月15日(凡新生注册报名获得准考证号的考生即为在籍考生)。

(三)受理新生报名点:各市地及县市区招考办,名称、地址、联系电话详见附件。

(四)实践环节报名及考试:按照“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自考频道”网上发布的《黑龙江省2019年自学考试实践环节考核和技能课考试开考计划》要求执行。考生如需咨询可直接与有关主考学校成教院自考办联系。

(五)查询成绩可于2019年5月13日后,登录“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自考频道”查询。

五、报名及报考条件

所有开考课程包括本科二学历考试均由各地市招考办负责统一受理报名、统一安排考点考场、统一考务管理。护理学专业新生报名须交验执业证书。

(一)报名、报考条件及方法

考试实行网上报考和网上缴费,网站为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自考频道()。

1.新生首次报名。首次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要在2019年2月25日—3月8日期间,需本人到考生所在地的市县区招考办现场采集自然信息(须持二代身份证)注册报名,获得自学考试准考证号,然后与在籍考生一样,在2019年3月15日之前登陆网站查询信息、报考课程、在线缴费。

新生报名时不得在“考生联系电话”一栏留取助学单位等非本人联系电话。

报考专科层次的考生可现场获得准考证号并按规定时间直接进行网上课程报考。报考本科层次的考生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方可报考:A.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层次的毕业证书(凭毕业证书原件办理资格审查)。B.参加我省自学考试专科专业考试五科以上成绩合格的在籍考生(凭我省自考成绩单办理资格审查)。C.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在读学生(凭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办理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发放准考证号,由考生上网进行课程报考。

2.在籍考生报考。在籍考生是指已获得自学考试准考证号的考生,可直接通过网上报考课程。其中2004年下半年考试前已取得一科及以上合格科目,以后再没有参加过考试的考生,按新生报名。

3.自2015年起,我省自考本科二学历新生信息采集报名工作全部归所属市地招考办受理,由市地招考办受理各主考学校组织的集体报名、统一安排考点考场、统一组织管理考试。

网上报考省统考课程系统已专门为本科二学历考生开设单独报考窗口,凡报考省统考课程的本科二学历考生(在籍老考生持原准考证号码即可),可由高校决定组织集体或由考生个人通过网上选课缴费报考。

4.护理学专业新生报名办法: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文件精神,从2017年上半年开始,护理学专业(专、本科)新生报名时,考生必须具有由国家卫计委(或原卫生部)颁发的《护士执业证书》。须持《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到首次报名招考办交验备案,同时本人签署《〈护士执业证书〉真实有效承诺书》(一式两份,市地招考办、考生本人各执一份)。

5.助学单位集体报名、报考。受理经省招考办备案的助学单位组织的考生集体报名时,须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并留存助学单位联系人能够及时联系到的电话。

6.跨考区报名的考生按新生报名程序重新注册,获得新的准考证号,如报本科专业须重新审查本科资格。取得一科合格成绩后即可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合档。

7.报名时采集的自然信息也是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上的毕业信息,一经确认不予更改。信息存盘之前打印出“考生报名确认单”,须由本人核实、签字负责。

8. 2019年4月,我省停考了25个专业,不再受理新生报名,详见网站《关于自学考试部分专业停考的通知》。

(二)网上缴费办法

考生需在网上报考课程的同时通过网上缴费。从2018年起网上缴费已由原来只能通过农行网银支付,改为支持中国农业银行账户或其它具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均可实现网上缴费。考生可登录网上银行,办理“证书客户支付”业务,缴付报考考务费。报考费每生每科45元。

六、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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