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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宜春2019年检验职称考试报名安排

2019-01-12 04:44 来源:互联网综合 作者:佚名

一、申报条件

(三)资格审核

自2019年5月9日-6月2日止,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六、成绩发布及成绩合格证明下发

1.根据工作安排,本考点集中审核受理市直市管民营医疗卫生单位报名点材料的时间为2019年1月21日,审核受理县市区卫计委报名点材料的时间为2019年2月20日-21日(审核时间安排见附件)。

3.审核地点:宜春市宜阳新区宜阳大厦西座八楼816室

1.考试时间2019年5月25、26日,6月1、2日。

(二)现场确认

1.考后两个月,在中国卫生人才网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2.考生网上报名要如实准确地填写信息和上传规定要求照片(2002年(含)以后取得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考生必须填写学历编号),并仔细核对;因弄虚作假、填报信息错误或照片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进行现场确认、影响正常参加考试及后期成绩单和证书信息的准确性,后果由考生自负。

3.护理学(师)专业各科目试卷均有条形码标识,该专业考生必须将本人试卷封面上的条形码揭下,粘贴于答题卡上的指定位置,末按规定正确粘贴条形码者成绩以零分处理。

2.各报名点负责收集考生报名信息资料,汇总后报考点宜春市卫生计生委进行资格审核,各报名点务必按《报名点及审核时间安排》上的审核时间前完成全部报名汇总工作。对于因各种原因未及时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考生,各报名点要以文件为依据耐心作好解释和疏导工作。

2.我省2018年考试未通过考生,报考考区、考点、档案号、报考专业、报考级别、毕业学校、学校备注、毕业时间、毕业专业、学位、学制、最高学历、学历证书编号、单位名称、单位所属、单位性质相关信息无变化者,只需上传照片后点击提交报名信息,系统会提示自动确认,无需到现场递交材料确认。

三、考生缴费

1.凡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考试报名

四、准考证打印

根据省卫健委《关于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赣卫人才字〔2018〕15号),为做好我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4.自2020年起,理化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代码分别为109、211)和微生物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代码分别为110、212)专业类别合并为卫生检验技术初级(土、师)专业类别。

1.自2019年1月10日起至2019年1月23日止,考生完成网上预报名后,持审核盖章后的《申请表》及相关报名材料,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行政区域对应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签名确认。报名点设各县市区卫计委、市直市管医疗卫生单位人事科。(报名点咨询电话见附件)

3.自2019年起,增加急诊医学(中级,专业代码为392)专业,执业范围为急救医学专业皆可申报。

2.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专业资格证书。

2.护理学(师)及中级合计7个专业采用纸笔考试方式,其他112个专业全部采用人机对话考试方式。考试时间、地点请考生详见《准考证》。

4.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18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一)网上预报名

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意见》(国办发[2017]63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疆、西藏及四省藏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可放宽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2.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1年参加全国卫生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自2019年3月8日-19日止,我省2019年考试采用网上缴费的方式收缴考生考试费。请各位考生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通过考区资格审核的考生务必在此期间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1.自2019年1月10日-24日止,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填报个人信息并打印《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五、考试时间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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