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在山东组织专业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山东省2019年在济南、青岛、淄博、潍坊等4市设立省外院校艺术校考考点。且每个高校只能在省设考点中选择1个考点进行1次专业考试。所有艺术类专业校考均安排在2019年2月13日—23日进行。
具体内容我们来看通知全文:
有关高等院校、有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院):
为做好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3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各高校要加强对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领导,加强机构建设,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高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校艺术专业考试安全和招生工作负总责,并对考试重大事项依法依规进行决策。
(二)确保安全。各高校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和教育部关于艺术类专业考试组织有关工作要求,参照高考考务管理规定,全面排查整改工作薄弱点和风险点。要制订相关考试安全工作方案,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确保命题、制卷、运送、分发、回收等试卷流转环节的安全保密,确保试题试卷的绝对安全。
(三)规范管理。各高校应严格选拔考试工作人员,加强规范化、专业化的全员业务培训,提高安全保密和遵纪守法意识;选派敬业、可靠、专业的人员从事考务组织、测试评价、监督管理、视频监控等工作;与所有考务人员逐一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四)完善仲裁。各高校要依据《信访条例》和教育信访工作规定,及时妥善处置高校招生信访问题。要完善专业考试仲裁办法、规范仲裁程序、组建仲裁小组,受理解决专业考试争议申诉等有关问题。
二、考点设置
艺术类专业校考原则上在学校所在地组织,省外高校确有必要在山东省设立考点的,须经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同意,且该校的校外考点数量最多不得超过5个。凡未经我院同意的由单位或个人擅自组织的专业考试,其考试成绩一律不予承认。
(一)省外院校考点设置要求
1.山东省2019年在济南、青岛、淄博、潍坊等4市设立省外院校艺术校考考点。省外高校来我省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须在我省统一设置的考点进行,且每个高校只能在省设考点中选择1个考点进行1次专业考试。各承办市招生考试机构为校考院校提供考试所需场地及辅助设施,协助高校选聘监考员、有关工作人员及其他服务工作。
2.省外高校在山东省设点组织的校考,仅限山东省考生报考,不允许外省考生报考。
(二)驻鲁高校考点设置要求
驻鲁高校原则上在本校设置艺术类专业联考或校考考点。
三、考试时间
所有艺术类专业校考均安排在2019年2月13日—23日进行。在以上规定时间内,省外高校与设点市招生考试机构商定本校的考试时间。
驻鲁高校可在上述时间段内自行安排考试时间。
四、专业考试范围
山东省根据艺术类专业的不同属性将其分为:美术类、文学编导类、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主持类、摄影类、影视戏剧表演类、服装表演(模特)类、书法类、其他类等10个专业类别(见附件1,附件中未涵盖的专业相关高校须与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协商确定专业所属类别,“其他类”仅限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高校个别无法对应另外9个类别的专业使用)。
(一)统考本科专业
山东省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专业实行全省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统考),省统考涵盖的专业,招生高校一般应直接使用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
1.美术类。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外,2019年高校美术类一般不组织校考;2020年起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
2.文学编导类。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中央部门所属高校、211工程高校的文学编导类专业外,文学编导类专业原则上均使用统考成绩,高校不再单独组织校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