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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下半年鞍山中小学教师资格国考面试公告

2019-01-07 12:18 来源:互联网综合 作者:佚名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8〕237号)和《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辽教发〔2015〕190号)有关规定,按照辽宁省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国考面试工作安排,现将我市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与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一)面试时间

  2019年1月 5日、6 日(周六、周日)。

  (二)面试地点

  鞍山市高新区实验学校(鞍山市高新区临清街195号,新一中交通岗西100米)。

  二、面试准考证打印

  2018年12月31 日至2019年1月6日,考生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进行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参加面试。

  三、面试内容与形式

  (一)面试内容

  主要考核申请人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如需了解《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等相关面试信息,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

  (二)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抽题、备课(活动设计)、回答规定问题、试讲(演示)、答辩(陈述)、评分等环节进行。

  (三)面试程序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备课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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