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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国考"开始报名,计划招录1.45万余人!

2018-12-22 12:25 来源:互联网综合 作者:佚名

国家公务员局官网今日发布公告,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即将开始

2018年10月21日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国家公务员局门户网站和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查询招考公告、招考职位、报考指南、考试大纲、政策法规等信息。

据介绍,本次招考共有中央机关75个单位和20个直属机构参加,计划招录1.45万余人。

考生报名主要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22日至10月31日。

公共科目笔试定于2018年12月2日在全国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直辖市和个别较大的城市同时举行。

2019年度"国考"开始报名,计划招录1.45万余人!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至2000年10月期间出生),2019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10月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央机关直属市(地)级机构职位、县(区)级及以下机构职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0%—15%的计划用于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中央机关直属县(区)级及以下机构职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采取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报考人员在2018年10月21日后可以通过国家公务员局门户网站()和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以下简称考录专题网站,)查阅。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主要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登录考录专题网站进行网上报名,也可以通过国家公务员局门户网站上的相关链接登录考录专题网站。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 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8年10月22日8:00至10月31日18:00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2. 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8年10月22日至11月2日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18年10月22日8:00至10月31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18年10月31日18:00至11月2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3. 查询报名序号。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请于2018年11月4日8:00后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

(三)报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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