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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2018年本科招生章程

2019-01-24 20:34 来源:互联网综合 编辑:WBYUN

  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理科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低为录取顺序,文科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高低为录取顺序。(注:上海市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低为录取顺序。)

  第五条 我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20181219/5373.html">同济大学投档要求的情况下,我校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依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进行专业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第十五条 20181219/5373.html">同济大学预留少量计划,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预留计划总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学校其他未做分省编制的计划用于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等招生。

  第八条 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工作的统筹、指导、协调、审核、监督等工作,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管理,对具体招生方案和具体实施方法进行集体决策。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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