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珠海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是经教育部2004年5月18日批准成立,现由吉林大学与珠海市华政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在吉林大学珠海校区合作建设的独立学院。学校现设24个二级学院、9大学科专业集群,55个本科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30000余名。
学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师资队伍水平不断提升。学校以吉林大学丰富的优质教育资源为依托,面向全国引进优秀人才,积极培养青年骨干教师,组建了一支教学经验丰富、研发能力较强、德才兼备、勤奋敬业的教师队伍。专任教师中,43%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84%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广东省领军人才、欧洲科学院院士等一批高层次人才受聘为我校特聘教授。
学校遵循"十一五确保质量形成规模、十二五优化结构提升质量"的发展思路,确立"综合性、应用型、开放式、强特色、居一流"的办学定位。
2017年武汉大学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RCCSE)、中国教育质量评价中心联合中国科教评价网()推出《2017年中国大学及学科专业评价报告》,吉林大学珠海学院位居2017年中国独立学院竞争力排行榜榜首。
艾瑞深中国校友会网《2017中国大学评价研究报告》最新发布2017中国独立学院教学质量排行榜等榜单,学校排名第一。
艾瑞深中国校友会网编写完成、科学出版社即将出版的《2018中国大学评价研究报告—中国高考志愿填报指南(校友会版)》中,最新发布2018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等榜单。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在265所独立学院中脱颖而出,以100分满分、排名6星级,名列2018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榜首。
二、招聘具体要求
(一)基本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谨治学,团结合作,爱护学生,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身心健康。
(二)学历要求:引进教师原则上应选聘从国家重点院校毕业博士人员,同时初始学历应为普通高等学院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业应和第一学历的专业相同或相近。聘用其他系列人员原则上应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教学科研能力:具备较强的教学和科研能力,深厚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以及较强的口头表达和教学组织能力。
(四)有高校教学经验、具有高校教师资格和国家重点大学毕业或海外留学背景者优先考虑。
三、薪酬待遇
(一)全校教职工采用合同制,薪酬待遇按学院薪酬标准执行。其他符合我校师资需要,条件特别突出的优秀博士可采取"一人一议"、"一事一议"的办法由双方协商确定引进待遇。
(二)学院实行绩效工资管理,在完成基本工作量的基础上如果有超课时,超课时部分单独计算薪酬。
(三)按国家相关规定提供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四)45岁以下具有博士学历者可享受珠海市区内福利性住房, 具体以学校文件规定为准。
(五)学校实施"三个层次"师资骨干队伍建设,对入选第一层次的中青年学科(术)带头人给予4年共32万元岗位补贴;对入选第二层次的专业骨干教师给予4年共24万元岗位补贴;对入选第三层次的教学科研并重型教师给予4年共16万元教学科研经费支持。
(六)学校实施博士提升计划,对具有博士学位的中青年教师,可以获得6万-10万资助经费,具体以学校文件规定为准。
(七)学校提供补充养老机制,在学校工作满一定年限可享受补充养老金, 具体以学校文件规定为准。
(八)工作日可享受教职工食堂优惠自助午餐。
四、招聘岗位
单位
编号
岗位
岗位职责
任职要求
工商管理学院
1
工商管理专业教师
1、承担《管理学》《统计学》《公司治理》《战略管理》双语教学;
2、承担工商管理专业“2+2”中外学分互认项目双语教学任务。
博士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有海外留学经历和教学经验者优先
2
会计学专业教师
1、承担《税务会计》《税收筹划》《高级会计学》《财务报表分析》等会计专业相关课程;
2、指导学生相关专业竞赛。
博士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具有会计相关工作经验或教学经验者优先
3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