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获悉,上海市教委日前发布了《关于做好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调整部分高考加分项目和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考虑到稳定和政策连续性,本市2013年高考加分政策不作调整,维持2012年高考加分政策。
同时,上海还将继续实施鼓励上海考生报考外省市高校。继续实行对报考外省市高校(认可本市加分投档的外省市高校)的本市考生在投档时由市教育考试院加20分(招生院校接收到的仍然是考生原始分)向外省市高校投档的政策(零志愿的外省市高校和提前批、艺术体育类高校除外),外省市招生高校根据学校公布的招生章程,择优录取。
对在“征求志愿”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而又同意降分录取的外省市本科招生高校,继续实行降分投档录取的政策。
在特殊类型招生方面,即艺术类招生、保送生招生、艺术特长生招生、高水平运动员招生,《通知》要求,各有关高校将按照有关政策制定本校招生简章并及时对外公布,考生可至各高校学校网站获取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