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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原副市长张常明将受审,为女儿谋取虚假身份享受高考

2019-03-20 21:26 来源:互联网综合 编辑:WBYUN

湖南长沙中级人民法院3月19日发布开庭公告:3月20日上午10时,该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湖南永州原副市长张常明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

履历显示,张常明于1963年4月出生,湖南省东安县人,汉族,大学本科文化,1984年12月入党,1982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湖南省道县县委副书记,湖南省祁阳县委副书记,祁阳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祁阳县委书记,2014年2月任湖南省永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副厅级)。

2017年3月28日,据湖南省纪委公布的信息:永州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张常明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2017年5月,湖南省纪委通报,张常明被双开。

上述通报称,张常明违反政治纪律,不珍惜组织给予的机会,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职务晋升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弄虚作假为女儿谋取少数民族身份,享受高考加分优惠政策;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出借公款;违反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收受礼品礼金,与多名女性发生不正当性关系,搞钱色交易、权色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2018年7月20日,张常明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湖南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长沙市检察院向长沙中院提起公诉。

长沙市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常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或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澎湃新闻注意到,早在2017年9月,湖南省纪委对查处的3起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在金融活动中谋取私利的典型案件进行的通报中,提及张常明涉案的部分情况。

通报称,2009年至2012年期间,张常明接受时任永州市祁阳县村镇银行行长王某请托,违规向县城建投、县国土局等单位负责人打招呼,帮助王某承揽银行储蓄。为此,张常明收受王某所送人民币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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