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由于不同选考科目的试卷难易程度不同,而且不同选考科目的考生群体所具有的潜在能力也不尽相同。因此,各门学科间的同分值没有可比性。为此要对不同考生参加的不同选考学科进行分数调整。调整分体现科学与公平
摘要:由于不同选考科目的试卷难易程度不同,而且不同选考科目的考生群体所具有的潜在能力也不尽相同。因此,各门学科间的同分值没有可比性。为此要对不同考生参加的不同选考学科进行分数调整。
调整分体现科学与公平
上海市实行“3+综合+1”高考科目设置始于1988年,“1”为选考科目,由考生自选。理工类为物理、化学、生物;文史类为政治、历史、地理。录取时,按考生的“3+综合+1”考试成绩总分排序。由于不同选考科目的试卷难易程度不同,而且不同选考科目的考生群体所具有的潜在能力也不尽相同。因此,各门学科间的同分值没有可比性。所以,对不可比的选考科目的原始分,如果不进行“等值”调整就加入总分,并以此总分来排序,显然是不科学和不公平的。为此要对不同考生参加的不同选考学科进行分数调整。
调整分的具体制定方法
分数调整的具体方法:用计算机对全市考生成绩进行统计,以一般学习能力(语、数标准分之和)为横坐标(x轴),被调整科目成绩(原始分)为纵坐标(y轴),分科做出散点图,按照最佳数学模型拟合成单科成绩曲线(共六条),然后按两类(文、理)分别将每类三条曲线再拟合成一条调整曲线,根据调整曲线确定各科目的调整分。最后,按照表格的形式列出一一对应的原始分和调整分对照表。该表将随同考生成绩一同公布,使考生不仅了解自己考分调整情况,也可进行横向和纵向比较。每年的调整分,将在阅卷结束,对六门相关学科成绩作出统计后,才能确定,所以每年的调整分都会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