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8号)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规定。
一、招生院校和招生计划
凡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等学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均实行全国统一招生。招生类型分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和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三种。在校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函授三种,脱产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四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业余和函授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五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半。
各成人高校应在教育部已批准备案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高职高专专业目录范围内设置招生专业,其中高职高专专业目录不得用于设置本科招生专业。
各成人高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制订本校招生章程,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必须如实反映本校的实际情况,内容包括招生范围、学习形式、学制、办学地点、录取原则、收费标准以及专业加试科目的时间、地点等。各成人高校应对招生章程的内容承担责任并负责处理遗留问题。
招生学校应按照教育部要求,在学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统一使用教育部“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分省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在网上全口径编制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目录及计划分两次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公布,第一次公布只有招生院校及专业、没有招生计划数的专业目录,考生据此填报院校及专业志愿;第二次公布各高校按照教育部根据报名统计情况确定并下达的招生规模编制的在川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
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5.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考生应当具备以下三项条件之一:①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②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③取得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特别提醒:根据卫生部有关要求,医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拟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和护理学专业的考生,尤其是不具备上述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报考条件的考生要慎重填报志愿。
(二)报名办法及志愿填报
1.报名地点。考生应在正住户口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报名。定居在四川省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持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可在居留地报名。定居在四川的港澳台籍考生凭公安机关签发的相关居留证明在居留地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含网上缴费)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含网上缴费)、现场确认的具体办法由各市(州)制订并周知考生。
(1)网上报名时间:全省统一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时间为9月4日至11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手续的责任自负,逾期不再补报。
(2)考生现场确认时间:9月15至19日。
3.报名办法及规定
(1)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考生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所在市(州)招考办公布的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网站,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提交本人报名基础信息(含考生简历),按规定的标准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并依据报名网站提供的招生专业目录(包括专业、层次、学习形式、学制、招生范围、外语语种、函授站、授课地点、收费标准等内容),在符合学校招生报考条件和生源范围的前提下,选报学校及专业志愿。
(2)现场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