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认定合格生
(1)声乐专业:按照三试成绩择优认定合格生;古琴、钢琴、弦乐、管乐专业:按照复试成绩择优认定合格生;多元音乐启蒙专业:按照测试加权成绩择优认定合格生,加权成绩=初试成绩×25%+复试成绩×50%+面试成绩×25%。认定合格生时,若专业成绩相同,按“视唱练耳+乐理”成绩择优认定。
(2)学校将根据专业测试成绩总体情况,划定视唱练耳合格线、面试合格线、乐理成绩合格线,以上任意一项未达合格线者不予认定为合格生。
(3)复核不通过的考生,不予认定为合格生。
六、文化课考试及志愿填报要求
考生须参加“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及志愿填报按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进行。浙江省、上海市考生专业选考科目以相关招生考试机构公示信息为准。考生取得高考成绩后,须登录我校阳光招生信息平台网上报名系统反馈高考成绩和志愿信息。
七、录取原则
古琴专业:高考成绩(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合格生(合并批次的省份按所在省份相关规定执行),按我校复试成绩排队录取。
其他专业:高考成绩(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录取控制线的合格生,按我校复试成绩(声乐专业按三试成绩、多元音乐启蒙专业按测试加权成绩)分专业方向排队录取。如考生所在省份未划定录取控制线,由我校参考该省其他类型录取控制线划定。其中,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未合并普通本科第二、三批次的省份,原则上不得低于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在合并原普通本科第二、三批次的省份,原则上不得低于合并后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在仅保留一个普通本科批次的省份,原则上不得低于合并后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
八、时间表
1.网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月24日
2.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月24日
3.报到时间:3月1日 9:30-15:30
4.校考时间:3月2日至3日
5.网上查询校考成绩时间:4月
6.网上反馈高考成绩及志愿信息时间:6月25日至30日
九、学费标准
根据国家关于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的有关规定,2019年我校艺术类学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如果国家调整2019年艺术类本科学生学费标准,我校将按照国家批准的新标准执行。
十、违规处理
凡在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包括但不限于冒名顶替、伪造报名材料、在文化课考试中作弊,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相关考试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作弊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一、入学及复查
1.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将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一律取消该生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校对艺术类本科生实行试读制,试读期为一年。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生,不合格者退回原地区、原单位。
十二、学生待遇
1.我校实行奖学金制度,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2.在校期间,音乐表演专业除钢琴外,乐器自备。
十三、联系方式
阳光招生信息平台:
电子信箱: zsb@ruc.edu.cn
联系电话:400-0123-517(阳光招生热线,负责报考及招生政策咨询);010—62513859(艺术学院,负责教学、学生管理及专业方面咨询)
学校监察处:rucjj@ruc.edu.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2
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属于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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